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辫发乎,胡服乎,开气袍乎,花翎乎,红顶乎,朝珠乎,为我中国文物之冠裳乎?抑打牲游牧贼满人之恶衣服乎?我同胞自认!”
(邹容《革命军》第2章革命之原因)
鲁迅先生回忆说:“这辫子,是砍了我们古人的许多头,这才种定了的,到得我有知识的时候,大家早忘却了血史,反以为全留乃是长毛,全剃好像和尚,必须剃一点,留一点,才可以算是一个正经人了。
而且还要从辫子上玩出花样来:小丑挽一个结,插上一朵纸花打诨;开口跳将小辫子挂在铁杆上,慢慢的吸烟献本领;变把戏的不必动手,只消将头一摇,劈拍一声,辫子便自会跳起来盘在头顶上,他于是要起关王刀来了。
而且还切于实用:打架的时候可以拔住,挣脱极难;捉人的时候可以拉着,省得绳索,要是被捉的人多呢,只要捏住辫梢头,一个人就可以牵一大串。
吴友如画的《申江胜景图》里,有一幅会审公堂,就有一个巡捕拉着犯人的辫子的形象,但是,这是已经算作‘胜景’了。
住在偏僻之区还好,一到上海,可就不免有时会听到一句洋话:pigtail——猪尾巴。”
(鲁迅《病后杂谈之余》)
维新变法失败之后,随着同盟会的成立、壮大,现代民主主义、民族主义思潮的兴起,“反清排满”
的呼声日益高涨,满清王朝的统治摇摇欲坠,为缓和尖锐的民族、阶级矛盾,缓解内外交困的趋势,1906年,清王朝“下诏”
称,准备“仿行立宪”
,但还不肯放弃满式辫发、衣冠,拉那氏给“皇族内阁”
又提出立宪原则,声称“一曰君权不可侵损,二曰服制不可更改,三曰辫发不准剃,四曰典礼不可废。”
这一点垂绝之前的挣扎也不能阻挡历史潮流,迨后辛亥革命,武昌首义,通电全国,三百年前“剃发易服”
的旧事又被提起“辨发易服,使神明衣冠,沦于禽兽,而历代相沿之文教礼俗,扫地尽矣!”
民国肇造,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即下“剪辫令”
:
“满虏窃国,易吾冠裳,强行辫发之制,悉丛腥膻之俗,当其初,高士仁人,或不屈被执,从容就义;或遁入淄流,以终余年,痛矣!
先民惨遭荼毒,读史至此,辄用伤怀!
嗣是而后,习焉安之,腾笑五洲,恬不为怪。
……今者满廷已覆,民国成功,凡我同胞,允宜涤旧染之污,作新国之民,兹查通都大邑,剪辫者多,至偏乡僻壤,留辫者尚复不少,仰内务部通行各省都督,转谕所属地方一体知悉,就未去辫者,于令到之日,限二十日,一律剪除净尽,有不遵者,以违法论。
(孙中山《命内务府晓示人民一律剪辫令》1912年3月5日)
清未民初的中国人虽然没有忘记历史,不过却没有恢复华夏衣冠,甚至没有恢复对民族对华夏衣冠的认同。
孙中山等人把满清的辫子视为“奴性”
的象征和民族压迫的奴隶标记,务必将其剪除净尽而后快。
“以除虏俗而壮观瞻。”
辫子自然是必须剪除的,但却没有恢复汉服。
大概是由于革命党人思想比较西化激进,致力于宣传西方的民主共和制度,峨冠博带、宽衣大袖在这个时候,也被视为传统封建专制主义文化的象征,而予以抛弃。
加上当时没有能力对汉服进行系统研究,只有戏装残存,反而给人戏子形象。
再加上近三百年的奴化和民众习惯性等等诸多原因,以至于没有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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