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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鹿大炮(第1页)

正如拉姆所言,别看丁翔已经做了三年的牧场主,可马厩这个地方,他还真是很少去的。

牧场太小,真正的牛仔也只有兰斯父子两个。

所以,蓝星牧场中的马只有可怜的两匹。

事实上,就这匹老马,也都是上一任牧场主人留下的。

在美帝,放牧用的马多数都是夸特马,这种马虽然身材不高,体形也不算大,甚至耐力也是一般,但有两个优点却是绝对不能被忽略的。

第一是夸特马的短程冲刺能力天下第一,号称四分之一英里内所向无敌。

这种马的名字由来,也正是因为四分之一的英语单词便是quarter。

而夸特马协会,则是世界上最大的马种登记组织。

所以,在美帝,几乎每个月都会有一些夸特马速度赛。

第二是夸特马号称世界上最优秀的牧场马,它紧凑的身躯非常的适合牛仔运动。

譬如:绕圈、截牛、绕桶、套牛犊等。

同时,夸特马的隐忍性也非常的好,它可以一天都呆在牛群旁而不会感到烦燥。

所以,在美帝,夸特马也被牛仔们称之为“最亲密、最值得依赖的伙伴”

蓝星牧场中的两匹老马,当然也是夸特马。

可它们……实在是太老了,甚至已经失去了繁殖下代的能力。

据老兰斯所讲,十多年前,他将这两匹马买回牧场的时候,就已经五、六岁了。

算起来,它们如今已经到了暮年。

还能够完成每天的牧牛工作,全是精心喂养的结果。

早些年,都是老兰斯自己照顾它们。

后来当拉姆长大,也成为了牛仔,就接过了老爹手中的刷子,每天早晨为老马刷洗、抠蹄、打扫马厩。

严格的来讲,牛仔们的专用马匹,都是必须要由牛仔本人来亲自照顾的,为的是就是增进人和马匹之间的感情,培养默契度。

但在蓝星牧场,因为只有这两匹老马,而老马……它们的服从性已经刻入了骨子里一般,哪怕是丁翔从来不去马厩帮它们打理,但真的骑上去时,依然是驯服无比。

所以,当老兰斯建议再买两匹适龄的马,每年还能繁育出一匹小马驹以增加牧场收入时,丁翔想都没想就拒绝了。

就丁翔这半拉子的马术,偶尔骑骑老马也就算了,真要是换来几匹半大生荒子,那还不一蹶子就把他扔下去呀?再说,买马……那不得花钱吗?

虽说一般的牧场用夸特马,并不是很贵,只有三、四千刀,可问题是……丁翔的帐户里,似乎从没有超过几万美金的时候。

不过,苦尽甘来、牧场收获的季节似乎就要到了。

在那天打靶之后,丁翔让人为之惊艳的枪法,也使得老兰斯开始放心的组织狩猎野猪的行动。

可惜,全副猎装,长短枪齐全的丁翔跟着兰斯爷俩在那片广阔的丘陵地带转悠了好几天,连根大野猪的毛都没找到。

倒是遇到过一只猞猁,在200外的瞄准镜中看到它匍匐着逼进猎物,一只灰野兔。

食指已经搭在扳机上的丁翔犹豫了一下,便被长着黑毛立耳的大家伙警觉的逃脱了。

老兰斯说,这是只未成年的猞猁,应该是刚来到这里不久。

因为半年前,曾经有一只猞猁就在这附近被拉姆干掉了。

猞猁的领地意识非常的强,长成后的小猞猁,必须要离开母亲的身边,去打拼出一片属于它自己的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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