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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非攻令(第1页)

白栋是亲眼见到公输般放出信鸽的,野史上虽然记载早在公元前500年人类就开始使用信鸽,可自从白栋来到老秦国,就没见人用过,连景监似乎都不知道这东西;本以为历史记载会有偏差,日后可以当作自己的发现,却没想到公输家早就用上了,而且一放就是三只,一只最瘦小的带上了自己的素描画,另外两只肥胖些的空着身子飞,这两只分明是用来引鹰的,如此细节都能考虑到,公输家真的只是普通的工匠传家?白栋表示怀疑......

感谢过白栋后,公输直就再次变成了‘柳树’,公输家的人就像最老实本份的工匠,按照白栋绘制的制笔流程开始制作真正意思上的毛笔,白家族人在他们的教授下也开始渐渐掌握了这种并不算困难的制笔方法。

如今这个时代的木笔粗糙到让人难以想象,就是将马尾毛捆绑在木端,好一点的则会破开木笔顶端,将马尾毛塞进去,没人会用羊毫兔毫或者狼毫,那是蒙恬发明了中空笔管后才有的事情;没有需要就没有发展,这个时代的贵族士大夫们沉迷于刻写竹简这种风雅事,谁会看得上畜生毛发做成的东西?

白栋直接跨越了蒙恬柘木造笔的麻烦,天然中空的竹管更方便使用,这都要感谢甘家大少爷做出的贡献。

甘升是飘着回来的,两百斤的汉子都瘦的脱了相,丝绸做成的肥大衣服吊在身上,怎么看怎么像个傀儡娃娃,白白胖胖的脸蛋上横一道竖一道都是皱纹,见了白栋就流泪,还脱了鞋子给他看,脚底都是拇指大的血泡啊,一张嘴好像被掐住了喉咙的母鸡,嗓子都哑了:“平安郎,给我碗茶,要温的!”

接过来一口喝光,人也瘫在了白家客厅的筵席上,太惨了,白栋都想说不认识这个人。

(此时筵为席下物,非酒宴之意。

甘升这一趟真的很辛苦,去了秦岭,去了巴蜀,连乱成一锅粥的越国都去了,越国如今是个什么样子?连个君主都没有啊,贵族们杀来杀去,山贼盗匪也杀来杀去,要不是白栋说南国生佳竹,上品的毛笔需要这里的细竹,要不是老爹逼命般的催他去,他宁愿在老秦做苦役也是不会去的。

如今看白栋的眼神儿都像是在看一个魔鬼,生怕白栋再说句我听说云梦泽也出好竹子,那就真的完蛋了,云梦泽里可是有吃人的水龙!

据说自认是有功之臣的人都会变得托大,甘升就是这样,不但叫上了‘平安郎’,还往白家的筵席上一坐,喝着温热的玫瑰花茶看白栋对苦酒说图样。

如今白栋已经发现了苦酒的隐藏属性,这就是一个事业型的美女;其实看苦酒在老秦军营的种种表现他就应该想到了,只是最近才发现而已。

其实苦酒本就是个聪明的姑娘,唯一一次犯傻,也是因为迷失在狂热的爱情中,一旦想得清楚明白了,她就会迅速恢复天赋属性。

在白栋看来,以前那个看似傻乎乎的苦酒很可爱,如今这个聪明的苦酒则更真实,他更欣赏今天的苦酒,因为这个女孩儿更立体,也更鲜活,有了属于自己的灵魂!

苦酒的理解和表达能力都很强,很像白栋后世的那个律师助理;几句话就能沟通公输家的人,有时还能提出特别的心思,让公输直都佩服不已。

比如按照狼毫和兔豪的毛色分出笔的品质啊、以颈、肩、背、腋的位置不同来区分笔的用途啊,她是如何想到的?

白栋越听越是惊奇,类似紫、白、花毫这类的分法,是经过数百上千年才能完善的,居然就被这个小女人一眼看穿?苦酒目前欠缺的不过是完整的商业理论和包装意识罢了。

不着急,如今是为了文华超市开张,先急就一批笔,其实真正取毫,还是应该在秋冬二季,正所谓‘秋毫取健,冬毫取坚,春夏毫不堪用矣’,等到入秋时得了上乘的狼兔毫,再完善商品类型也不晚,现在就由她去发挥想象吧,能想到多少是多少,自己不用过早提点,否则说不定还要毁了一个天才。

在公输家的人看来,白栋制笔简直就是创作光辉的乍现,公输般曾经对此做过评价,拥有这种能力的人,非为巨匠,而为大家!

说白了就是创意人员,真正动手能力可能等于零,前瞻性的想法却可以让一帮动手能力超强的巨匠为之疯狂。

将竹管掏空,选择颜色长短接近的兔毫或者狼毫簇集为笔锋,修建为圆垂形,以动物骨胶相粘,坚固的丝线缠绕之,而后塞入笔管......再经过对笔管的润磨、修饰,美化,一只真正意义上的毛笔就出现了?如此简单的想法为什么公输家就没有提前想到?公输直去询问白栋的时候,白公大夫只是笑嘻嘻说了一句,‘没有需要就没有创造。

这算是什么回答?难道现在就有需要了麽,就凭老甘龙那种有收藏癖的贵族和一些追随上大夫的贵族们能购买多少毛笔?公输家不是普通的工匠之家,家中子弟哪个不是能书会画的人才?在他们看来,要留传世之书也当以刻写为上,再好的笔墨写在竹简上,也怕雾霉水染,成不得书!

对这种疑问白栋只是笑笑,有些事情就不能提前解释,因为你原本就只领先一步半步,说透了,也就泯然众人了,公输家出来的哪个不是妖怪?

类似的疑问其实很多人都有,前脚送走了大功臣甘少爷,后脚就来了笑嘻嘻的景监;白家狩猎狼兔的事情能瞒过别人,却瞒不过特务头子。

今天景监打扮得更为妖娆,他是从白家茗茶中得了明悟,茶中有花香四溢,像自己这种帅哥似乎也需要花朵映衬吧?于是他的脑袋上就多了朵颤巍巍的小红花,让白栋险些以为自己再次穿越到了宋朝。

这货真是个男人麽?白栋的目光不觉投向了景监的下三路。

后世史家对这货的争议很大,有说他就是个阉人的,还有说先秦有宦臣而无太~监,景监最多是名字没起好,说他是阉人纯属不学无术。

白栋现在很好奇,琢磨着这家伙下次再洗花瓣澡的时候,自己是否应该代表后世史家做个实地调查?这是考古行为,不算偷~窥。

“平安郎,你如今看人的眼神儿越来越怪了......想想也是正常,你原本就是个奇怪的人。”

景监晃动着一只兔豪笔,还是上等的紫毫:“真难为你是如何想出来的,与你家制的笔相较,齐国上品沉香笔就可以用来烧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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