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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我也是伤员啊,为什么要揍我?&rdo;唐骥哼哼两声,两人一起在床上躺平了装死。
&ldo;你哪里受伤了?&rdo;顾颐从眼角瞥了唐骥一眼,实在不想动。
&ldo;我失血了啊。
&rdo;唐骥理直气壮地说,还抬起手腕往他眼前伸,&ldo;看看,看看,伤口还在呢!
&rdo;
顾颐瞥了一眼,忍不住嘴角抽搐。
唐骥手腕上的牙痕早就消失了,尽管他皮肤白,现在从上头也找不出什么痕迹来。
但是这家伙居然硬是自己用指甲掐出两个印子来,伪装咬痕!
&ldo;你‐‐&rdo;顾颐索性一把拉过他的手腕,一口又咬了上去。
既然这样,那再吸他点血好了。
说起来,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唐骥的血好像特别的美味,最重要的是,喝他的血好像全无心理负担,不像他从前进食的时候,舌头和胃在叫嚣着味道不错,大脑却是一阵阵地厌恶欲呕。
到底为什么会这样呢?顾颐咬着唐骥的手腕,一点点吸血的时候,从美味的享受里抽出一点儿理智来想了想‐‐大概是因为,心情好吧。
即使吸的是他的血,这个人也不会用看洪水猛兽或者什么人间渣滓的眼光来看他。
同样的,他也不会像路易那样,觉得吸血就如同人吃牛排一般的天经地义。
顾颐不是很能说清楚自己厌恶的到底是什么。
也许是厌恶路易那种把人类当做食材的态度,也许是厌恶被普通人类当做异类来恐惧或唾弃。
但不管究竟厌恶的是什么,反正唐骥都不会给他这种感觉。
其实血族吸血,是因为爱。
顾颐忽然想起他曾经看过的一本诗集。
诗人当然是个血族,不过很少见的,他既不是&ldo;充满激情的艺术家&rdo;托瑞多,也不是&ldo;优雅的堕落者&rdo;勒森魃,甚至不是&ldo;文雅高贵&rdo;的梵卓,而是一个吉米魑。
科学家里出诗人,这种事还是挺稀罕的,所以顾颐把那本诗集好奇地通读了一遍。
现在,那诗集的内容他都记不太清楚了,但写在序里的这句话,他还记得很清楚。
这种说法其实在血族的传说里一直都有,比如说只给自己所爱的人初拥什么的,被那些崇尚浪漫的血族口口相传。
这样的血族,后代一般都很少,因为他们只会把自己的爱人转化成同类,以便两人可以相伴永久。
当初,顾颐也是相信这个的,所以他以为路易是爱他的,于是也就回报以自己所有的热情。
然而事实证明,不管这个传说是真是假,反正路易并不相信。
于是那之后,他也就不再相信了。
如果吸血一定要是因为爱,那血族岂不早就饿死了?
不过,顾颐现在觉得,这种说法大概是真的,因为他现在吸着唐骥的血的时候,就觉得有一种无法形容的幸福和甜蜜感。
他吸得很慢。
手腕上虽然是静脉血管,但如果血族愿意,也可以在短时间内就吸走大量血液的。
但是顾颐现在一点儿也没有这种急迫的想法‐‐他当然不能吸掉唐骥太多的血,最多就吸个二三十毫升尝尝味儿,所以就要慢慢地吸,就像小孩子吃一块特别稀罕的糖果一样,一会儿舔一下,一会儿再舔一下……
顾颐知道这会给唐骥带去什么。
血族可以分泌多种唾液,比如让猎物失去反抗能力的麻醉唾液,又比如促进伤口愈合的治疗唾液,还有就是‐‐会给猎物带来愉悦感的那一种……
顾颐用眼角余光瞥了一下唐骥,后者一手枕在脑后,正侧头半眯着眼睛看着他,表情愉悦而满足。
嗯,不仅仅是身体上感觉的那种满足,这人的表情好像‐‐顾颐忽然觉得,像是给宠物投喂的主人,看着宠物吃得特别香,便深深地觉得愉悦起来……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顾颐有点恍惚地想着,仍旧在慢慢地,一丝丝地吸吮着。
新鲜的血液从口腔到胃袋,带来了一路美好的感觉。
于是他忽然有点儿怀疑,他是不是把自己分泌的那种唾液也吸下去了,为什么会觉得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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