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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因斯坦后来不是流亡去了布里塔尼亚帝国吗?”
麦克尼尔提醒他。
“是啊,那是我们EU历史上少数比布里塔尼亚帝国还疯狂的年代。”
神甫叹息道。
突然,前方响起了刺耳的枪声。
两人大惊,逆着四散逃开的人群向前奔跑,很快变来到了事故发生的现场。
一名穿着礼服的中年男子右手拿着手枪,左手放在一旁的轿车上,怒气冲冲地指着躺在地上的青年骂不绝口。
麦克尼尔看到这位肤色较深(但并非全黑)的青年身下已经被鲜血染红,眼见是活不成了。
“老子一的兴致全被你毁了。”
中年贵族还在叫骂不停,“这年头的平民越来越嚣张了……”
从叫骂声中,麦克尼尔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
原来,这名贵族正在闯红灯,不巧撞到了从人行横道路过的青年。
本来遇到这种事,应当是平民立即退让,但青年不仅不退缩,反而和贵族理论起来,结果被愤怒的贵族当场开枪打死。
周围那些还在围观的平民议论纷纷,都这个不懂规矩的混血青年算是白死了。
“太不像话了。”
麦克尼尔勃然大怒,“这算什么?贵族就可以随便杀人?”
“你可安分些吧!”
神甫连忙把麦克尼尔向后拽,“他们也会按照规矩把罪犯逮捕的……只不过会马上无罪释放,没听过哪个贵族当真被判刑。”
麦克尼尔心头一股无名火压不住,正要挣脱神甫,却听见一旁有人叫好:“得对!
别贵族,皇帝也不能随便杀人,更何况杀的还是外国公民。”
麦克尼尔定睛一看,原来是那个和他见过两次面的大胡子从人群中走了出来。
和前一次相比,大胡子没有穿着长衫,而是身着一件浅蓝色的军服,戴着一顶有着金色五角星帽徽的大檐帽,肩上有着两条黄线夹一条白线的肩章,上面点缀着三颗金星。
让麦克尼尔感到有些滑稽的是,这大胡子青年不仅留了一把长胡子,还和他的大多数同胞一样蓄着长发,使得这副尊容颇有些古代人穿西服的错乱福
中年贵族见一名穿着外国军服的军官来到他面前,语气不善地问道:
“你是哪位?”
“本官是南庭都护府驻布里塔尼亚帝国办事处陆军武官,正参领王双。”
自称名叫王双的大胡子军官道,“被你开枪打死的这位,是我们的工作人员。
我希望你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不然我们希望皇帝陛下给出一个妥当的法。”
中年贵族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冷笑道:
“一个平民,死了也就死了,你们还会在乎平民的死活不成?如果你们想要补偿,我会一分不少地赔钱。”
“看来阁下不清楚自己面对的是什么局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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