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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人,鸭子喜欢池塘、河流,这山庄东西都金贵,求王爷许我回家养鸭。”
百草诗一刻都不想呆在这里,和赢哲风共处。
赢哲风没理她,拍了拍手,下人压着一个女人上来。
说起来也巧,女人的脚也有点跛,嘴上塞着布。
谢家大儿媳,王氏。
百草诗盯着她的脚。
还记得第一次百草诗去集市,回来时母亲说有小贼来家里偷东西,被小狼崽咬了。
应该就是王氏吧。
除了她,还有谁会来一贫如洗的家里行窃?
“这个女人,也交给你处理,要杀要剐都随你。”
赢哲风说的轻描淡写,不带一丝温度。
“我不日回京,你跟着一起。”
王氏不能开口,对生死有天然的恐惧,支支吾吾吓得魂飞魄散。
“贵人,”
百草诗福了下身子,正色,“民女不愿。
民女生于山林间,只愿与青山绿水为伴。
焱京的繁华,大人给予的富贵,我不想要。
也请大人不要为难我。
至于这个女人,我不杀也不剐,相信经此一事,她不会再做糊涂事了。”
说着,百草诗毫不留恋地转身,“这些鸭子,请送到我的小院。”
赢哲风大目光,一寸寸变冷,他没想到这个女人油盐不进。
这个世界上没有他想得而得不到的东西,包括人。
看着王氏的蠢样,赢哲风一声令下,“把她扔进湖里喂锦鲤。”
属下押着王氏,王氏惊恐万分,眼睛瞪成了铜铃,啊啊啊啊!
“慢着,听她说什么?”
属下粗暴地扯出王氏嘴里的布条,王氏大口的喘气,眼泪鼻涕一起流,跪着磕头砰砰响。
“大人饶命大人饶命!
民女从未想得罪大人,百草诗那个贱蹄子,改嫁的浪荡小寡妇,大人您何必为了她……”
“嗯?”
赢哲风眉毛竖起,“你说什么,改嫁小寡妇?”
??本书虽架空,但有参考原型。
百草诗家乡气候、特产主要参照成都、自贡,自贡菜很有名,自贡有井盐,自贡附近北川,有药王谷,烟水的作者朋友告诉我的。
哦,自贡还是恐龙的故乡。
龙骨是造金创药必备的一味。
划重点,以后要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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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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