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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是他捉的,她只不过提供了厨具、进行了烹饪,居然就得到这么一块金子。
这个色泽和重量,要几千块吧。
就算刨去他吃掉的午餐肉和酱牛肉,她也是赚的啊。
说不定以后光是给他做吃的,收他的金子和玉石,再拿去现代换钱,就够她旅游冒险四处探索了。
正畅想着,她眼角余光瞟见异界金主纪寻,已经朝着热锅伸出魔爪。
她忙一把攥住他手腕,将夹馒头的铁夹子塞到了他手里。
不会用筷子,就用这个夹肉吃吧。
纪寻手腕被她捏住,本能的想要抽手、朝她低吼。
但她掌心的热度,和一种从她指下蔓延向他全身的奇怪感觉,让他什么都没有做,甚至傻傻乖乖的接下了她塞过来的奇怪工具。
即便她收回手了,他手腕上仍停留着暖暖的温度,和奇异的麻软感。
这不像其他野兽抓他时,会不舒服,会有痛感,或者会受伤。
她抓他,他居然觉得很舒服,像吃饱时一样有满足感。
纪寻微微歪头,露出困惑的表情。
他并不知道人和人皮肤接触有电位效应,还能分泌多巴胺,可以安抚心神,令人愉悦。
他从没体验过,更不知道这世上有‘皮肤饥渴症’这回事。
他捏着夹子,眼角本能的持续关注着锅里的肉。
可他现在不仅仅只关注肉了,他还开始关注祝南风的手。
那种被她握住的感觉,虽然短暂,却印刻在了他心里,越回味,越浓郁。
那实在……很愉悦。
像吃东西一样愉悦。
他还想要。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祝南风名言:口水是从来不骗人的。
……
第9章陪伴
祝南风的兔肉炖的并不算好吃,有点淡了,肉也没炖烂。
可纪寻仍吃的满面潮红,鼻尖透出细汗。
夹出来兔肉后,他实在没耐心用不顺手的夹子,歪着脑袋啃。
最后总是烫的直搓手指,仍倔强的要用手抓着吃。
他吃的太快了,像有人跟他抢,祝南风几乎担心他咬到舌头。
可看着他吃肉时眯着眼睛,长长的睫毛微微颤抖着,眸光璀璨像星光,她就觉得胸口满满当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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