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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说是恩爱的夫妻,不知怎么样,感情一下子崩缺,变成现在这样。
晚上我们看电影或是电视,我在编织一件线移,差一只袖子就好完工。
忽然我问自己,这样的日子会不会过腻呢?
我并没有想念办公室。
节蓄的利息亦足够请一个褓姆来照顾孩子,没有什么是绝对无伸缩性的,我仍然渴望有一个孩子。
孩子,蹒跚的跑来跑去,粗粗的短腿,狡猾的笑容……一切都不太迟。
我看景伯一眼,一切都不太迟,如果我可以忘记不愉快的事,我深深叹口气。
景伯终于复原。
他自动再搬出去。
“没有用,”
他说:“必人不会原谅我,与其两个人怀着疮疤过一辈子,不如分手。”
他说得对。
姐姐知道已尽人事,摇头说:“太固执了。”
我正式与景伯分手。
不为了更好的前途、或是自由,而是因为一默默自尊。
也许因此害死了我,但一个人的性格控制命运。
我们终于到律师处正式办妥手续。
要分手了,我凄然想:要分手了。
景伯与我握手。
“我们曾经是相爱的。”
他的眼睛又红起来。
“多多保重。”
我说。
两年后我们可以离婚。
在一些人眼中,我是很笨的吧。
每一个人总有他的宗旨。
猫型人开学第一天,就看见她了。
毕竟理工学院的女生不是那么多。
她穿红毛衣,齐膝裙,一双白球鞋,面孔上有一般少见的心平气和。
很少见到宁静的面孔了,她一副泰山崩于前不动于色的样子。
现代人多数是憔悴的、焦急的、匆匆忙忙,早已忘记享受生活。
现代的都市人每做一样事,起码要有三四个目的,企图这样,企图那样,渐渐相由心生,面孔都丑陋起来。
但她不一样,五官并不见得很美,不过看上去舒服,就是因为她宁静的姿态。
一眼就喜欢她了。
我在家有个绰号叫“慢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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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受不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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