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书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十四章 大隐于市(第2页)

“来吧。”

约翰、米勒和范特西异口同声地答道。

达奇打量着周遭环境,同时转着手中只盛了“一点”

威士忌的杯子:“这间酒馆你也开了很多年了,对于圣丹尼斯这座城市你肯定比我们这些外地人更熟悉,我想你会知道一个人的。”

约翰想着达奇不准备再兜圈子,直接切入话题,接下来就看酒馆老板的说辞了。

“先生,我得指出你的错误了。

这间酒馆不是我开的,说老实点我只是受莫奈尔·罗德里格斯邀请,拿着每月的薪金帮他守着酒馆,如果你的家乡有聚集着一堆人喝酒的地方,先生你都会明白的,拿钱办事是最常见的模式。”

“哈哈哈哈哈!”

酒保的回复博得在场的一阵笑声。

达奇晃了晃脑袋,说道:“那不是重点,你是否认识史崔奇·曼斯达这个人?”

听到这个名字,酒保原本滑稽样百出的脸突然凝固,苍白沿着脖颈突出的肌腱爬上了他的面颊,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稍稍恢复血色——看来他吓得不轻。

酒保的语气变得所有人都不认识:“您是……曼斯达先生派过来的吗?请您转告他——我已经交了今年的保费了……”

达奇看到酒保态度天翻地覆的变化来了兴趣。

“那么,你刚才的热情款待太不矜持了,如果史崔奇真有这么大的威慑力,你从开始看到进来好几个人就应该小心自己的身家性命并夹着尾巴做人了。”

酒保胆怯地望向达奇,眼神中燃起一丝希望。

“这么说,先生们不是……曼斯达的人了?”

他小心地问道。

“不是,但比曼斯达更危险,所以你最好还是提高警惕,省去那些惹我们不高兴的闲话。

现在,我想问你史崔奇·曼斯达在哪?”

“我……不知道,每次曼斯达先生只是派出手下来取钱——我是没有见过他本尊的!”

酒保颤颤巍巍,一脸心有余悸的样子。

“哎!”

达奇转头向约翰等人挥挥手表示撤退。

“走吧!白问了,换一家再试试。”

达奇看着墙上的明码标价,从口袋摸出五美分放在桌上,正当他的皮靴子尖要踏上大门的门槛时,一个声音从身后的赌桌上传来。

“我可以告诉你史崔奇在哪,不过我有条件。”

这声音硬是把达奇等拉了回来,约翰转身看到一个穿着红色礼服的胖男人安详地躺在安乐椅中,高筒帽下一双小眼睛似瞧非瞧着他们。

“哦?你知道吗?那好吧,你要我干什么?”

达奇说。

高帽子先生捻着他油亮的细胡子说道:“我要叫你做的事很荒诞,而且你不得不按我的规则做,因为我有筹码——我知道曼斯达的行踪。”

约翰清楚达奇不喜欢被人挑衅,但为了他坚持了这么久的目的,达奇也只能忍气吞声。

“说吧,你的条件是什么。”

“噢,先生,就坐过来,对,还有两个空位,坐在这边,坐下来陪我们打一场牌——德州扑克,你就知道史崔奇在哪里了,这难到不是一个很划算的交易吗?”

“好,我奉陪。”

达奇回答。

听到有人要跟他打牌,胖先生的热情度高涨起来:“嗯嗯,先生,你们不是该出两个人吗?这不还有一张椅子嘛。”

气氛一下尴尬起来,约翰和其他两人面面相觑,三个人都不知道谁该站出来参与这场牌局,直到达奇的眼睛看向约翰。

“约翰,你来!我相信你的牌技和运气是很好的。”

热门小说推荐
绝世天尊

绝世天尊

大道无情,以天地为棋盘,众生为弈子,茫茫大道,谁又能独善其身?...

强掠帝国

强掠帝国

都说隋唐有十几条好汉,而且各个英雄了得。大傻鸟挠挠鼻子,撇撇嘴从嘴角挤出一个字渣都说隋唐好汉的第一把交椅当属李元霸大傻鸟伸出中指向下,灰常鄙视长得像猴子有些畸形,大国泱泱难道没有个像样的,这样的人称第一是不是有些丢人呢?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大傻鸟懒洋洋地说这话,寓意深远哪个朝代的美女最美?当然是大隋朝的女人最美了。别忘了还有千古一后萧美娘!嘿嘿,大傻鸟有非分之想什么?竟然不知道大傻鸟的含义,捏个慢慢想,这玩意儿不好解释。一张神弓一杆槊,大傻鸟横行天下,神挡杀神...

蜀汉的复兴

蜀汉的复兴

穿越了,成了关羽的孙子关彝。根据史书记载,作为穿越者,需要注意的是1,七年后蜀汉会亡国。2,蜀汉亡国时关家的仇人会找上门来血屠关氏一门。3,蜀汉开国功臣的第三代子孙基本都是废材。那么,废材们,请到我身边来,我们一起来复兴蜀汉吧!...

新妻上任:总裁欺人太深

新妻上任:总裁欺人太深

结婚三年,丈夫出轨,还带着小三登堂入室,家暴下药逼她签净身出户的离婚协议。她悲愤之下随手抓了个男人报复丈夫,一夜迷情,却不想自己睡的竟是C市跺跺脚都要抖三抖的大人物霍振廷!他用死缠烂打柔情蜜意将她已经死亡的冰冷的心重新捂得滚烫,可就在她准备牵他手时,他却留下重金转身与另一个女人订婚...

古神天下

古神天下

十万年前,古神是这片星域的掌控者,高高在上的他们,在星域古神界,移山填海,破碎虚空,只在一念之间,主宰着所有人的生死运道。十万年后,叶谦无意中穿越而来,意外获得神秘的紫金皇冠,得到惊天传承,从此战九霄,破万古,横扫诸神。...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