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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岁,对于一个男人而言,这是最年富力强的年纪。
年轻时的热血仍在体内涌动,岁月所带来的阅历厚积薄发,混身上下都是使不完的精力,人生前景只剩下太阳般灼目的光明,连半片阴霾都没有。
这就是37岁的戈登,从34岁到37岁,曙光103年到106年间连续三年的边陲之王。
但也正是在人生最为璀璨的这一年,一切都破碎了。
那天是女儿阿加莎的14岁生日,戈登也是在饭桌上被卡莲提醒才想起来的。
不是他故意遗忘或者不把女儿放在心上,恰恰相反,女儿和妻子都是他的心头肉。
在他年轻时最卑微的时候,是卡莲不离不弃陪伴他,后来生下阿加莎这个小天使,给了他完整的家,并一直支撑着他走到如今的巅峰。
只是他每天要处理的事情实在太多了。
边陲之王备受敬畏,万人敬仰,但和“安稳”
两个字挂不上钩。
这片恶土多的是那种想要出人头地的烂仔,一个个都想砍死他当老大,有些特别虎的甚至没经过超凡强化,徒手拎把砍刀就敢在路上蹲他,
为了维护王的头衔,他每天都有打不完的战斗,杀不完的人,三年间每天都在杀各种各样的人,最忙的时候一天要杀五六十个。
什么结婚纪念日、女儿生日之类的实在是被忙碌淹没了。
女儿14岁生日那天,他还没吃完晚饭就被兄弟叫出去砍人,一如往常上千个日日夜夜。
他能做的就是快点把那些不识好歹的人砍完,早点回家,也许还能赶在午夜零点前陪阿加莎吃上几块蛋糕。
那天晚上,戈登砍完人匆匆回家,发现楼下聚集了好多附近赶来围观的人,地上还有好几具尸体,全都是自己委命保护家人的暗哨。
霎时间,一股难以言喻的不祥感笼罩在戈登心头,他的脚步愈发沉重,慌乱地冲上楼,期待着这只是一场噩梦。
然而当他踏入家门的一刻,内心世界彻底崩塌了。
家还是那个家,各种家具却凌乱打翻在地,溅满血污,地板上倒着一具破碎的尸体,面目全非,几乎被人砍成肉泥,只能从衣物勉强辨认出那是阿加莎。
卡莲瘫坐在旁边,身上到处都是血,就这么目光空洞地看着女儿的尸体,眼睛里已经没有了半点光。
戈登的意识仿佛被无形的巨锤击碎,他的嘴唇动弹了几次,想说些什么,却发不出声音,只有鼻腔间急促尖锐到近乎哀鸣的声音在作响。
他的手颤抖着想要去触碰女儿,然而那一滩支离破碎的肉泥让他不知该从何入手,他只感觉内心被突然割裂,每一寸都在剧烈疼痛,绝望如同黑暗的潮水般涌上心头。
门外,一名遍体鳞伤的暗哨艰难爬了进来,声泪俱下地说:“老大,对不起您走之后这里突然来了一伙人”
“他们蒙着面,认不出身份,但很强,不是一般的强我们的人被他们杀光了阿加莎也”
他话还没说完,两眼一翻,严重的伤势让他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戈登的双眼几乎要爆裂开来,须发皆张,无比痛苦的表情在脸上扭曲着,眼中燃烧起从未有过的狂怒火焰。
戈登猛地扑向那名暗哨,失去理智地疯狂摇晃他的尸体,如野兽般嘶吼着:“谁干的?!
他们是谁?!
说话!
谁干的??!
!”
暗哨早已死去,不可能再回应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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