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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学校里,用不着防备什么,一放学,就是我的天下。
我往往躲到假山背后,或者一个盖房子的工地上,拿出闲书,狼吞虎咽似地大看起来。
常常是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吃饭,有时候到了天黑,才摸回家去。
我对小说中的绿林好汉非常熟悉,他们的姓名背得滚瓜烂熟,连他们用的兵器也如数家珍,比教科书熟悉多了,自己当然也希望成为那样的英雄。
有一回,一个小朋友告诉我,把右手五个指头往大米缸里猛戳,一而再,再而三,一直到几百次,上千次。
练上一段时间以后,再换上砂粒,用手猛戳,最终可以练成铁砂掌,五指一戳,能够戳断树木。
我颇想有一个铁砂掌,信以为真,猛练起来,结果把指头戳破了,鲜血直流。
知道自己与铁砂掌无缘,遂停止不练。
学习英文,也是从这个小学开始的。
当时对我来说,外语是一种非常神奇的东西。
我认为,方块字是天经地义,不用方块字,只弯弯曲曲像蚯蚓爬过的痕迹一样,居然能发出音来,还能有意思,简直是不可思议。
越是神秘的东西,便越有吸引力。
英文对于我就有极大的吸引力。
我万没有想到望之如海市蜃楼般的可望而不可即的东西竟然唾手可得了。
我现在已经记不清楚,学习的机会是怎么来的。
大概是有一位教员会一点英文,他答应晚上教一点,可能还要收点学费。
总之,一个业余英文学习班很快就组成了,参加的大概有十几个孩子。
究竟学了多久,我已经记不清楚,时候好像不太长,学的东西也不太多,二十六个字母以后,学了一些单词。
我当时有一个非常伤脑筋的问题:为什么&ldo;是&rdo;和&ldo;有&rdo;,算是动词,它们一点也不动嘛?当时老师答不上来;到了中学,英文老师也答不上来。
当年用&ldo;动词&rdo;来译英文的verb的人,大概不会想到他这个译名惹下的祸根吧。
每次回忆学习英文的情景时,我眼前总有一团零乱的花影,是绛紫色的芍药花。
原来在校长办公室前的院子里有几个花畦,春天一到,芍药盛开,都是绛紫色的花朵。
白天走过那里,紫花绿叶,极为分明。
到了晚上,英文课结束后,再走过那个院子,紫花与绿花化成一个颜色,朦朦胧胧的一堆一团,因为有白天的印象,所以还知道它们的颜色。
但夜晚眼前却只能看到花影,鼻子似乎有点花香而已。
这一幅情景伴随了我一生,只要是一想起学习英文,这一幅美妙无比的情景就浮现到眼前来,带给我无量的幸福与快乐。
然而时光像流水一般飞逝,转瞬三年已过:我小学该毕业了,我要告别这一个美丽的校园了。
我十三岁那一年,考上了城里的正谊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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