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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奇葩乐团的文艺汇演(第1页)

回到家吃过饭,程晓羽也没有把这事放在心上,对他来说这也不过是无足轻重的小插曲。

如果不是因为纪芸芸是纪老师的亲戚,他是半分闲事都不会多管。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人生轨迹,而走什么样的路很大程度都是由性格决定的。

就算今天他看见了,并阻止了对纪芸芸可能发生的伤害,但他觉得他实在没有资格这么做,他并不是纪芸芸什么人。

况且该发生的迟早都会发生,而他也许只是别人生命里的小小的障碍物,根本无力改变他们人生的方向。

虽说纪芸芸也算是楚楚动人的天生尤物,但对于拥有四十多年阅历的自己来说也没有多致命的诱惑。

他也不太喜欢女文青,而这个年纪的小女生大半都是女文青,憧憬着浪漫与唯美,丝毫不会懂得爱情是种多么复杂的事情,远远不像诗歌小说里面那样精彩动人。

程晓羽回到自己的书房继续昨天晚上没完成的工作,还有大量繁琐的编曲、录入旋律和编辑声音等等工作等着他完成。

当一段完整的音乐呈现在大家耳边的时候,或许只是短短的几分钟,但对于作者们来说却要付出无数的心血。

一首歌从写出来到录出来要经历无数道工序,编曲工作尤其复杂,现代编曲不仅要求作者有丰富的编曲经验,扎实的乐理功底,更要有广阔的视野和对乐器独树一帜的理解。

可以说歌唱者只是完成了整个歌曲表达的最后一个环节和最容易的一个环节,但在整个音乐链条上却是收益最大的。

在前世音乐制作人在音乐工作中越来越受到重视,而眼下却还只是一个属于演唱者的世界。

程晓羽也不知道自己还想不想做一个明星,但现在他更想做一个制作人。

他由衷的喜欢沉迷在一件事情里的持续快感和与世无争的心无旁骛。

做完这首歌的编曲,他马上又产生了一个新的想法,又开始写新的谱子。

假如前面的曲子能顺利的排完达到预期的效果,他想还加点别东西在里面,让整个表演更加丰富。

第二天上学去,程晓羽又是顶着个熊猫眼去的,看来熊猫侠这个外号是甩不掉了,但总比猥琐哥好吧,程晓羽自我安慰的想到。

苏虞兮和程晓羽依旧是活在两个世界的人,像两根无限接近却又并行的直线,尽管离得那么近,却又隔得无限远,除非将生活如同白纸一样折叠起来,否则看来是不会有交汇的可能。

苏虞兮也知道程晓羽和李砾伟打赌的事情,但她却不看好她这个哥哥,虽然那天那首《天空之城》她非常喜欢,但演奏难度实在太低,她后面也在网上查过这首曲子的谱子,却没有找到任何信息,她也思索过会不会是程晓羽写的曲子,但总觉得可能性不太大,毕竟这个不学无术的哥哥给她的印象实太差,而且对音乐没有虔诚的热爱,对生活没有深刻的感悟是不可能写出那样的曲子的。

她一向不喜欢那种把音乐作为垫脚石或者敲门砖的人,对她来说音乐是信仰而不是赚钱的工具,音乐是分享与倾述而不是炫耀与煎熬。

程晓羽也没有刻意的想要去努力改变这个冷若冰霜的妹妹对他的感官。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他这样想的。

顺其自然就好了,他也是这样做的。

日子在忙碌的时候尤其过的飞快,程晓羽像上紧了发条的钟表,上课,下课,做操,上课,午休,吃饭,上课,放学,排练,回家,编曲。

整个生活严谨而规律,没有丝毫偏差。

而排练的结果也出乎他意料的满意。

三个人越来越默契,表演越来越成熟。

在灯火森林打工的黄勇从偶尔去地下室加水,到后面搞完卫生就呆在地下室听程晓羽他们练歌,赶都赶不走,俨然已经是他们乐团的第一个粉丝,并且听了几天同一首歌丝毫都不觉得腻。

后来连灯火森林的老板听了黄勇的极力推荐都来看他们排练了。

灯火森林的老板是陈浩然的哥哥陈景隆,他对夏莎沫的演唱赞赏有加,对这首曲子更是爱不释手,并希望程晓羽他们能在酒吧演出,但被程晓羽拒绝了,就目前来说学习对他们而言才是第一位的。

陈景隆到也没询问过词曲作者,因为他从来没有想过这是一个高中生的作品,当然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他的想法是没错的。

程晓羽也被这个问题困扰过,对他来说这首歌,是在自己的记忆里抄袭不存在的作品,他如果不写出来,对于这个世界来说,这首歌就可能永远不会出现,那按道理来说他就应该是这首曲子的作者,但是这些音乐确实又不是自己完整创作的,不应该应该属于自己。

他因为这件事情无比的纠结,甚至没有办法坦然的告诉别人这首歌是我的作品。

在迷茫的时候,他也只能自我安慰,他只是剽窃了属于上帝的音乐,拿来和世人分享,这是无比文雅的事情,而不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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