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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雾气很大,水气透过单薄的青衫,深深的透进了曹昂的心里。
天已经蒙蒙亮了,远远的看见了浓雾中陈留城宽大的城墙,如同一座巨大的监牢,黑深深的大门,好像是魔鬼张开的巨口,似乎随时准备着吃人。
呼吸着清凉的雾气,站在山腰的曹昂颇为不舍的注视着陈留城,想把这座城的影像给深深刻在脑海里。
这里毕竟有他的家,有他的童年。
“走吧!
阿痴。”
瞥了最后一眼,曹昂艰难的别过了头,领着阿痴朝着另一个方向走去。
“不知道大舅这次出征,平安归来了没有。
他离家的时候,还说要给我带礼物,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见面。
可惜……我实在是太弱了,没人帮我,我又怎么斗的过卞夫人呢。”
曹昂非常了解卞夫人的性格,决定了的事一向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如果自己在回到陈留城去,只怕活不到曹操班师的那天了。
卞夫人手段高强,整个曹府大半受了她掌控,叔叔伯伯们又向来不喜欢自己。
与她斗,无疑蚍蜉撼树、不自量力。
何况,即使能躲过这次的杀劫,那将来呢?岂非要一辈子懦懦弱弱的活在恐惧中,那样活的又有什么意思呢。
“最恨生在王侯家…………”
曹昂走在山路上,不时的还会回头望望兖州牧府,想想那些还值得自己留恋的人,却也忍不住流出了眼泪。
他从小就没了母亲,父亲也不喜欢他,这些年,全赖大舅照顾,又当爹、又当妈,把自己养的白白胖胖,有时候他甚至在想,若他是他大舅的儿子那该有多好。
却不想,离别来的如此匆忙,这辈子,却不知还能不能与大舅再见面了。
“我一定会回来的。”
抹了抹眼泪,曹昂猛的朝天空大吼了一声,却是再也不往回看了。
“我也会回来!”
看见曹昂叫的挺欢,阿痴竟也有模有样的学了起来,只是以他那大的离奇的神经,恐怕理解不了曹昂喊话时那种决然。
……………………
雾气慢慢散了开来,阳光又开始普照大地了。
和熙的阳光,驱散了早晨的寒冷,将暖意挥洒在每一个人的心头,让人不知觉的愉悦起来。
此时兖州牧府里,无数的奴仆、丫鬟正在精心准备着各式精致的点心,伺候着他们的主子用早餐。
曹家是名门望族,入主兖州后,更成了一方霸主,钱粮多了起来,生活自然也奢华了起来,其实这时候的人大多一天只吃两顿,只有那些豪门人家才会有早餐这种名堂。
光卞夫人这一桌早餐,就不下十几种的点心,六七种粥点,旁边丫鬟的手上还放着好几罐各式各样的参汤,一桌子的花费,少说也够一个中等之家吃上好几个月了。
卞夫人大约三十出头,身穿一见浅蓝色的霞披,头上戴满了金钗翠珠。
在几个老妈子的伺候下,慢悠悠的用茶水洗漱过了口,跪坐在位子上,挑挑拣拣的细嚼慢咽着眼前的珍馐美味。
她胃口并不大,许多精心烹制的菜肴,她大多只会尝上个一两口,剩下的都给倒在菜园里,白白的浪费掉。
这些剩菜到不是不能吃,若是赏给下人,恐怕那下人会美的将舌头给咬掉,不过曹家如今是堂堂的名门望族,这样做就有点失了面子,会让别的世家说闲话的。
把这些剩菜倒在门口,又会引来乞丐,乱脏脏的,也不好看,为了体面,这些东西宁愿倒掉,也不会用来救济老百姓,倒也应了那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了。
正吃着早点,一个老仆从门口走了进来,对着一个老妈子说了几句就退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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