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书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9章(第1页)

《西部生命》说法(9)

对于人所共知的历史素材、自然科学知识、地理知识等反映历史事实或者客观事实的素材的利用,对于人类社会的共同文化财富的利用,不属于抄袭。

如果某种思想的表现只有惟一或者有限的几种形式,例如公式的表达,定义的表达,某个行业或者专业约定俗成的惯用形式,对于这些思想的表达出现相同、雷同或者近似,不能认为是抄袭,因为这类表达不存在发挥独创性的空间,任何人在表现同一思想时都必须采用同样的形式。

如上所述,著作权侵权同其他民事权利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其中,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这一原则也同样适用于对抄袭侵权的认定,而不论主观上是否有将他人之作当做自己之作的故意。

对抄袭的认定,也不以是否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还是部分、是否得到外界的好评、是否构成抄袭物的主要或者实质部分为转移。

凡构成上述要件的,均应认为属于抄袭。

所谓非法复制,指除著作权法另有规定外,复制他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或者作品片段。

著作权法所说的复制,除了原样复制外,还包括经过改头换面的复制。

抄袭与非法复制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除了侵犯他人的著作财产权,还侵犯他人的著作人身权,特别是署名权;而后者主要侵犯他人的著作财产权。

从拙文为抄袭所下的定义看,抄袭的要害是将他人之作窃为己有,即北京市高级法院对本案判决中所说的&ldo;抄袭的主要特征在于将他人创作当做抄袭者自己创作,它的结果会使读者对所使用内容的创作者身份产生误解,误以为所使用部分是使用者独立创作完成的&rdo;。

简言之,凡客观上起到&ldo;使读者对所使用内容的创作者身份产生误解,误以为所使用部分是使用者独立创作完成的&rdo;作用的,就属于抄袭,反之,就可能属于非法复制侵权,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三、合理引用与抄袭和非法复制的关系

除了以上谈到的抄袭和非法复制概念外,本案还谈及著作权法允许的合理引用概念。

关于&ldo;合理引用&rdo;,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首先规定:&ldo;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rdo;另外,修订前的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ldo;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引用目的仅限于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二)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三)不得损害被引用作品著作权人的利益。

&rdo;现在来看,上述规定仍不过时,是正确的。

十余年来,执法部门在界定某种行为是否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适当引用规定时,也是按照以上三点考虑的。

综上,什么情况下&ldo;引用&rdo;才算合理,须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第一,引用他人作品,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目的。

对此,著作权法规定,引用的目的仅在于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

也就是说,某些情况下,可能根本不存在合法的引用目的,例如,编教科书时将他人的作品当做教科书的某篇章,不属于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所说的合理引用,而应属于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

这种情况下,使用人虽然指明所使用的作品的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但是,这种使用行为不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引用的目的,而是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应当经作者的许可方可使用。

如果未经作者许可就使用其作品,则属于对作者著作财产权,主要是复制权的侵害。

例如,本案系争的第一部分的4000余字,法院认为构成抄袭的理由是引用人采取的&ldo;参考文献的方式不能将他人创作与&rdo;引用人&ldo;的创作区别开来&rdo;,这个结论是正确的。

但是,如果引用人采取了能将他人之作与引用人的创作区别开来的方式,是否就不侵权?恐怕不能得出这种结论,因为在本案涉及的条件下,不存在合理引用的目的。

第二,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

规定这一要件的目的主要在于制止不正当地使用他人之作。

第三,不得损害被引用作品著作权人的利益,这主要指第二十二条开头讲的&ldo;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rdo;这一点也是某些情况下区分引用和抄袭的界限。

某些情况下,引用人引用他人的作品可能符合法律规定的目的,所引用部分也未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但是,未指明被引用作品的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以致&ldo;读者对所使用内容的创作者身份产生误解,误以为所使用部分是使用者独立创作完成的&rdo;,此时的行为显然也是对被引用作品作者权利的侵害,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读者误以为被引用部分是引用人之作,引用人不当地占有他人著作,无论其主观目的如何,客观上起到将他人之作窃为己有的作用;另一方面,被引用作品作者对引文的作者身份地位受到动摇,其著作人身权,即表明作者身份的署名权受到侵害。

四、如何注明出处

综上,可见注明出处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正确地注明出处,即使引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目的,最多只构成对复制权的侵害,也不至于被指责为抄袭。

如何才算正确地注明出处,愚以为,不同的场合应适用不同的标准。

本月排行榜
热门小说推荐
全能医圣

全能医圣

中医,能医!擅医!面对中医的没落,身怀失传绝技的十三不得不以一己之力扛起中医这面即将陨落的旗帜,带领中医在创新中重振辉煌!医要有德,人要有义,无德无义,怎么做人?怎么行医?...

恶魔欺上身:甜心,亲一个!

恶魔欺上身:甜心,亲一个!

夜时澈顾二蠢,过来,我饿!顾蠢情,过来,我冷!顾二呆,过来,我热!顾倾情夜时澈,你还能不能好好说话了!你全家蠢你全家呆!你饿就饿干嘛吻我!你冷就冷抱我做什么?还有,你热就热为什么要当着我的面脱衣服!能不能别每次都把我喊过去!顾倾情忍无可忍,怒摔!夜时澈眨了眨眼,满脸无辜,反正她也是他家的,至于最后那个当然能。顾倾情气呼呼的鼓着腮帮子,下一秒某人却秒闪到她跟前,毫无预兆的低头吻住了她身心干净1V1,呆萌活脱!异能男主!...

溺寒

溺寒

有根微微颔首,一转眼间。身已在万里之外。蚩尤举起长戟,指着弥漫世界的乌云。战歌高呼,万世不歇。石脑单手抱着公孙轩的尸体,痛哭流涕。道人将金莲种在湖中,抬头仰望间。莲蓬已经印于苍穹。...

权路红颜

权路红颜

我们这新调来一位美女同事,新来的美女同事叫方之乔,长的特别漂亮,而且和我特有缘,在工作中,我们相互支持,互相配合,特别默契,俗话说,日久生情,一次醉酒后,我去了她的住处,并和她睡在一张床上...

重生之霸气村妞

重生之霸气村妞

不就是相亲的路上咒诅老天吗,竟然被雷给劈成了八岁的嫩娃儿!?所以说,人啊,还得做好人干好事,要不这种天下掉馅饼的事,怎么就让某大龄剩女赶上了!!!数着手里一落厚厚的毛票,某女娃儿乐的口水直流,边上一同样大小的男娃儿露出了不屑外加鄙夷的眼神切,真不明白,一堆破布整出来的玩意,怎么就有人挣啊抢的买?我和你说啊,这钱啊,可是个好东西,你跟着我好好干,将来你娶媳妇买车买房的钱,我出!某女娃儿喜滋滋的说道。某男娃儿听罢黑了脸,转身就走,真是受够这疯子,整天的娶媳妇娶媳妇,不知道的还以为那是他老妈呢!某女一手摸着肚子,一手握着方向盘娃儿爹啊,你可要坚持住啊,不然你老婆和你未出世的孩子可就要被别人接手了。某男一脸怒色,一把扯掉胳膊上染血的绷带,一脚踩上了某女脚下的油门靠,老子的女人,谁敢动下试试!简介神马都是浮动,正文才是王道,轻松中带着欢愉,慢热中带着温馨,正太萝莉养成,让一凡带着大家重温儿时的生活吧!虽然开文没有帅哥美女但是长大后一个不会少,一对一绝对的宠文。喜欢的亲们欢迎收藏欢迎留言,谢谢!至于是谁宠了宠谁?亲们慢慢看就明白了。...

哑夫农妇

哑夫农妇

华夏帝国一代顶级女厨师赫连香在家洗澡时莫名其妙穿越到了一个古代的农村小媳妇身上,且不说身体不是自己的,就连丈夫也不是自己的。以前的她可是前凸后翘婀娜多姿的大美女,谁知到这儿之后却变成了一个身量瘦小,皮肤和头发黄不拉几的小丫头,唯一让她值得庆幸的是这个小丫头的年纪还比较小,还可以慢慢塑造。亲戚们极品颇多,丈夫还是个哑巴。好在他相貌人品都不错,还有一把力气,对她又好。且让她将就将就,带着丈夫和孩子得空间,开金手指一起来把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