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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三万字,让他有了第一本完本作品,《狂气傲然》。
这书是都市异能,他模仿《邪气凛然》写的。
他要模仿《邪气凛然》,自然得把这书研究透彻。
研究了好几遍,就把书中主要人物和情节记住了。
现在也没忘。
人物和情节都可以最大化的还原出来,但现在常征还面临一个课题。
那就是叙事视角的课题。
《邪气凛然》原著是第一人称叙事,舞大自己扮演陈阳,“我”
就是陈阳,我为自己代言。
常征可不太擅长写第一人称,他从没写过第一人称。
所以他决定采取惯用的第三人称视角,来写《邪气凛然》。
常征续了杯咖啡,进入故事大纲书写环节。
《邪气凛然》的主要情节常征都记得。
陈阳刚出场时,是一家夜总会的经理。
陈阳的老大叫叶欢,叶欢有青帮背景,他很看重陈阳,一直把陈阳当做重点培养对象来培养。
陈阳也很感激叶欢,视叶欢如父兄。
后陈阳为了救叶欢的女儿,把青帮老大的独子打成了太监。
遂被追杀,只得跑路。
陈阳没想到,追杀自己的杀手,竟是叶欢的心腹、他手下的红棍。
陈阳心如刀割,在一个胖子的帮助下,偷渡去了温哥华。
在温哥华,陈阳打出了自己的江山,统治了加拿大西海岸的地下势力,被人尊称为“五爷”
。
后陈阳转战美国,和罗斯柴尔德家族结为盟友,在美国也有了自己的地盘。
权财皆有,陈阳又去非洲招了个强力小弟,国际上的顶级雇佣兵。
带着队伍和钱粮,陈阳杀回国内,秋后算账。
叶欢长叹一声,服毒自杀。
恩怨已了,此后陈阳金盆洗手,带着自己的妻子和红颜们,在某个无名小岛上过着幸福的生活。
可以说《邪气凛然》一书,把都市YY小说的精髓发挥到了极致。
权力、金钱、力量、美女,主角都得到了,而后全身而退,在江湖上留下自己的传说。
这几乎是所有男人都梦寐以求的东西。
此书情节跌宕起伏,主线支线发展合理明了,人物塑造极具个性。
基于都市背景小说的实际逻辑性,舞大创作严谨认真,很多情节在意料之外却是情理之中,让读者相信这些事好像就发生在我们的生活中,代入感营造的很好,虽然这是第一人称叙事小说。
现在常征要把《邪气凛然》改编为第三人称叙事,从代入感方面来说,还会更加有优势一些。
只不过要在行文上做些修改调整,主角心理活动肯定会大幅减少,主角性格需要多靠对话来体现。
关键是他不会写也不敢轻易尝试写第一人称,特别是在现在这种关键时期,玩火可能会烧身。
第一人称叙事这种高级货,不是大神不敢碰,否则很容易扑。
从上午码到下午五点多,常征码了一万来字的大纲,码到了陈阳把夜总会的姑娘们喊来参加模特秀的情节这里。
码到这里他自己都想笑,姑娘们整齐划一的下腰鞠躬、对老百姓观众齐呼“谢谢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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