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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章说过。
人不仅有灵魂存在,其它动物也应有灵魂存在。
前段时间,妻子抱回来一只泰迪。
这只泰迪很懂事,也很会讨人喜欢。
也正是因为它之故,我想起了三十多年前的一桩旧公案来。
八十年代末期,我在部队当兵的时候,遇到过一件无法用科学去解释的事。
八九年春天,连部要求我们后勤人员打靶校枪。
我作为司务长,带着一帮包括炊事班、养殖班等后勤人员在内的一二十个人,领了枪支弹药之后,由副连长带队,和教练班长一起,唱着军歌,扛着枪支弹药来到了靶场。
轮到我打靶的时候,却误杀了一只狗。
在我实弹射击的时候,它突然就闯入了我射击区前方五六十米处,我一枪下去,它应声倒地。
那时少不更事,血气、胆量、阳刚之气正是如日中天的时候,哪会心存对生命的畏惧感?当我发现误杀了一只狗之后,不仅没有忏悔心,居然还喜滋滋地对炊事班长说道:“晚上有狗肉吃了!”
炊事班长是广东人,他入伍前在餐馆里打工,是个做菜的好手。
他见我打死了一只狗之后,一边夸赞我枪法好,一边招呼着战友们停止射击,说说笑笑,无非是说今晚吃红烧狗肉、还是吃清炖狗肉这些话,一起来到了几十米外那只死狗旁边。
这是一只尚在哺乳期的母狗。
我打中它的那一枪,正打在它的头部。
我这一枪,几乎打掉了它半拉脑袋。
这只母狗的肚皮底下光光的,湿湿的,似乎刚刚哺乳完毕,出来遛弯的时候,被我无意间给误杀了。
看到这只死狗之后,我心里当时就咯噔一下,心道:“怎么会是一只母狗?!”
见是一只母狗,其他人都不在意,继续说笑着,还出主意,怎么把这只狗给弄回连队,而不被其他战友们发现。
经过简单的商量,我们形成了统一的意见:先把这只狗扛回连队营区附近,藏在草窝里。
等吃罢晚饭后,由炊事班的战友翻墙到营区外的靶场,再把这只狗偷偷给弄回来,清炖了。
这晚夜半时分,我正在熟睡的时候,只听炊事班长轻轻的敲击我的窗棂,小声的喊我,说“司务长,狗肉做好了,起来吃狗肉。”
我迷迷糊糊的起床,来到了炊事班。
厨房里点着蜡烛。
上午打靶的几个人围坐在饭桌旁,轻声地说笑着。
我坐下来后,开始和他们一起吃狗肉。
第一口狗肉下肚,我就给腻住了。
也不是腻住了,而是觉得这一块狗肉吃到嘴里,有股怪怪的味道。
它的肉有些发酸,还有些说不出来的味道,吃到嘴里后,让人既恶心又反胃。
那晚上我只吃了一小口狗肉,就托词说“不爱吃狗肉”
,然后就回宿舍睡觉去了。
临走前,还笑着说道:“在我们河南,死去的猫狗没人吃,因为我们那里有‘猫狗算一口(人)’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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