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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弗雷斯伯爵(第1页)

为了让自己的两个手下——尤其是达卡这头笨牛——通过骑士考核,唐僧煞费苦心的教他们贵族礼仪。

实力方面他不需要担心,他们之中任意一个人都足够了,经历过血的洗礼,加上一些小技巧,就足够应付武试。

至于笔试倒是简单,他们三个的头脑都不算笨,强记都要记下来。

王风是最劳心劳力的,不仅自己练习,还要督促达卡和兰波不停揣摩,好歹在第一次测试就全部通过,这让他十分满意。

经过十年应试教育的摧残,王风已经充分掌握了应试方法,即使是十分困难的骑士资格考核,他都有应对方法。

就靠着各种小办法小诀窍,他和达卡才能跌跌撞撞闯过各种关卡,最终取得那枚精致的骑士勋章。

至于兰波,他反而比另外两个训练多时的人要轻松很多,让王风和达卡大呼不公平。

经过三天的全速赶路,他们三人终于在预定时间之前赶到萨哥斯城,凭着胸口那枚闪亮的勋章,三个人很轻易的进入到城里。

骑士在卡拉迪亚大陆的任何地方都是比较尊贵的人,身份仅仅逊色于贵族们,但是品德却少有人能够媲美,尤其是那些腐化堕落的贵族。

在普通百姓眼中,那些贵族老爷根本不能和高贵的骑士大人相比,简直是拿狗屎去玷污白花花的大米。

每一个骑士都是贵族大力招揽的对象,不仅能提高自己的形象,还能增强自己私兵的战斗力。

即使不是精英骑士,其余类型必备的战争教育和个人修养都是宝贵的财富,所以每一个骑士都是宝贵的资源。

要是骑士大人能够训练出一队战斗力不俗的骑兵,那就更加了不起,能够瞬间让私兵的战斗力翻上一番甚至更高。

骑士是不会做刺杀和刺探情报的工作,这和他们的品格不合,所以不搜查盘问拥有骑士身份的人,这已经成为卡拉迪亚大陆不用说出来的惯例。

当他们三人纵马狂奔到城主府的时候,还是被这里的守卫阻拦下来,城主大人有吩咐,任何人不得擅闯。

“这是巴弗伦城主大人的最新军情,如果耽误了,你们担待不起的,赶紧进去通报!”

看到那些守卫跑进去通报,王风没有理会留守的两个守卫谄媚的表情和客套的话语,而是将目光投到萨哥斯繁华的街道。

萨哥斯是一座规模比巴弗伦大很多的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处于交通要道上面,经济十分繁荣。

萨哥斯附近盛产天鹅绒,稍微加工一下都是难得的珍品,许多商家都慕名前来购买。

远在大陆另一端的罗尔克王国也盛产天鹅绒,不是两者有很大的区别,其中最关键的就是浣洗的水不同。

纳德王国位于大陆的西部,靠近海边且多山地,所以战士多是步兵,这里缺乏训练骑兵的场地。

而大量的山地让萨哥斯附近的人们饮用的也是山泉水,用山泉水浣洗出来天鹅绒,特别的柔软细腻,制作成贴身衣物之后颇受贵妇人的欢迎。

而罗尔克王国因为有一条大河穿过,所以浣洗的时候多用河水,那里的天鹅绒较容易上色。

所以罗尔克的天鹅绒颜色艳丽,颇受贵族大人的亲睐,用来布置房间招待客人都是非常不错的选择。

大量的税收和租金回报,让萨哥斯的城主有足够的金钱招募军队,所以萨哥斯的军备还是十分充足的,常规军队就有近三千人。

一旦需要战斗,立即能从附近召集到很多青壮年,稍微装备一下就能形成战斗力,总战力达到了五千人,绝对是难啃的骨头。

弗雷斯伯爵是个精明的人,占据了这块宝地之后,从来不主动出手攻击别人,免得主力军队离开造成城内空虚导致别人有机可趁。

非攻政策让萨哥斯立于不败之地,数次战争中都幸免于难,让商人们对于萨哥斯的信心更足,纷纷过来开设商店和加工工厂,使得商业更加繁荣。

而伯爵大人投入大量金钱组建了一支五百人的骑兵部队,专门用来清剿附近的山贼强盗,保证商路的畅通,从此萨哥斯的商业飞速增长。

为了商业的进一步繁荣,伯爵大人拿出大量金钱修缮萨哥斯城,大块大块的打磨得十分光滑的石头铺路,街道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都是宽敞而平整的。

房子都是青石建造,并且按照一定的规定建造,让整个城市看起来井井有条。

伯爵大人还出台了很多政策,保证商人的利益,并且派出大量卫队在城内维持治安,还有大量仆人清扫街道,整个萨哥斯城看起来比王都都要气派。

不过即使萨哥斯城被誉为西部的商业明珠,也无法掩饰其天生的弱点,那就是交通不够便捷,而且物产不丰富,这是萨哥斯无可辩解的缺陷所在。

而被誉为大陆中心的斯克兰恰恰是物产最丰富、产量最大和交通最便捷的地方,斯克兰规模最大的四座城市分别位列卡拉迪亚大陆商业最发达城市的前五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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