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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武招亲?”
云飞觉得新鲜。
在大山里面,婚姻风俗都是很单一简洁的,男方给女方一些山货,或者皮子衣服什么的,就算过门了。
至于婚礼,请双方的亲戚吃一顿,做一个见证,从此二人便是恩爱的夫妻。
这倒好,举行什么比武招亲,有趣啊。
所谓好奇心*死猫,云飞的好奇心便被比武招亲这类不同的婚姻习俗所吸引,打算去一观究竟。
其实,在大陆上,比武招亲是很常见的,尤其是对于江湖儿女而言。
如果男女双方都是江湖人士,往往都需要比武来决定婚姻。
女子希望找一个武力强大的男子为配偶,男子何尝不是这样呢?找一个武力胜人一筹的女子为内助,也是美事一桩啊。
只是,云飞是从山里走出来的小猎人,哪知道这些啊。
于是,就对这新事物产生了好奇之感。
“小二,过来,有话问你。”
云飞对着店小二道。
店小二收了云飞的好处,屁颠颠的跑了过来。
所谓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就是这个理。
“客官,您有何吩咐?”
小二谄媚的低头哈腰,恭敬的问云飞。
云飞压低了声音,“你可知道这哪儿有比武招亲的?”
说完,摸出几个金币,在小二面前晃悠。
“答对了,这些便是你的。”
店小二两眼放光,露出贪婪的神色。
他什么时候见过这么多金灿灿的事物啊。
于是,脸上的笑容更卑贱谄媚了。
“哟,客官您呐,算是问对了人,这事,小的知道。”
在金币的引诱之下,还有什么可隐瞒的啊,于是店小二便娓娓道来,给云飞讲述了这前因后果。
原来,在距离朱家堡三十里外,有一座偌大的庄园。
而这庄园的主人,便姓金,乃是金家的家主。
金家,是此地方圆千里的财主,财大气粗,富可敌国,主要经营矿产和药材生意。
家族分支极广,蔓延到了大秦国各个角落,可以说,金家是一个名门望族,要财有财,要人有人。
如此大家族,按理说没有任何的忧心顾虑,困难险阻。
奈何,天有不测风云,这金家的家主金有钱,一生未得一子,只生了三个女儿。
而且,两个女儿早年夭折,只剩下了一个掌上明珠,金家大小姐,金子兰。
如此大家族,没有男丁继承,怎可长久不衰?富可敌国的家产,靠谁来继承?这是一个严峻的问题。
说也奇怪,三个女儿生下后,不管金有钱纳多少小妾,都俱不生育。
无奈之下,金有钱只好把自己的全部心思,都用在了独女金子兰的身上。
金子兰真没让金有钱失望,不仅才貌出众,知书善理,而且武艺高深,谋略过人,远近闻名,莫不称赞。
金子兰,为何取这个名字?因为金有钱盼子心切,却又不得男丁,所以只好把金子兰当做男子来养,有子男之意。
十八岁的金子兰,出落得像是一朵雪莲,圣洁高贵,典雅美丽,让无数人为之疯狂。
上门提亲之人,络绎不绝,几乎踏破了金家的门槛。
但是,金子兰无心男女之事,对谁都拒之千里,专心练武,帮助父亲打理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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