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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这人疯病发了(第1页)

孟兰新脸上有伤,他原本就不想出门,可岳父母来了,现在不得不出门了。

他带着两个长辈也没去多远,就在小区楼下的餐馆,可这一路他总觉得别人在盯着他的脸看,真是丢脸得要死。

汤修洁随后也赶了过来一起吃饭。

饭后汤建勋要去结帐,孟兰新抢着去给钱,总归是要在岳父母面前表现一番的。

星期天一早,孟兰新起床后的第一件事,便直奔洗手间照镜子,站在镜前,把头偏来偏去。

令他欣慰的是,脸上的肿,总算消了下去,嘴角的口子仍没消,却己结痂了。

扯开嘴角干笑,恩,还微微有些痛。

今天终于可以和修洁去买对戒了。

还有下午可以去汤家,和别人的女人都领证了,还没正式去女方家里一次,有些太不尊重人了。

本来昨天就要去的,可脸上的伤实在是,不能出门。

关于买戒指这个问题,孟兰新和汤修洁争论了很久。

孟兰新说虽是假结婚,可戒指一定得买。

汤修洁不愿买,她就觉得戒指不可以随便买,一定得自己未来老公买来送给她。

无名指上的血脉通往心脏,她认为无名指上的戒指是神圣的,那是真爱是婚姻的象征。

那天在孟家,袁蔓萍见两人都没戴结婚戒指,还狠狠地说了孟兰新一通。

孟兰新赶忙解释说买过戒指,但总觉得手上箍了东西不习惯,把戒指放在家里,这才把袁蔓萍给忽悠住。

从孟家回去后,孟兰新便在劝说汤修洁,一定要去买对戒指,不用戴在手指上,用项链戴在脖子上,汤修洁这才同意去买。

汤修洁觉得本就是买来敷衍家人,想选个简单的指环,可孟兰新非要那款镶嵌着蓝宝石碎钻的对戒,并且贵得要死。

又是蓝色,孟兰新整个一蓝色控。

“审美观能换换吗?你眼中除了蓝色还有别的颜色吗?看吧!

我觉得这款红色的就很不错,璀璨闪耀,一看便是高端大气上档次。”

孟兰新凑过去看了眼,连连摇头直叹:“真没眼水,这款一看就是土鳖娇情没深度。”

一旁的售货的小姑娘听得一头黑线,没想到这小鲜肉,一脸可爱,话却这么刁钻刻薄。

“先生,我们家TheOne专柜的每一款首饰,都是由国际顶尖设计倾心设计,工艺精湛,堪称行业之首。

这些首饰……”

孟兰新眼光似刀地瞪着售货小姑娘,吓得那女孩话都没说完赶紧收声。

诶,这是衣食父母,看这架势都是要买的,不能争论,不能反驳。

汤修洁示意那小姑娘,把那镶道红宝石的戒指拿给她试试。

戒指戴手上,把手指衬得白皙修长,但真有些浮夸了,不像自己的风格。

汤修洁仍不死心地对孟兰新道:“怎么看都比你手上那款好看。”

孟兰新把戴在手上的戒指往汤修洁面前凑:“你眼瞎吗?蓝宝石一看就低调奢华有内涵,他能平和你焦躁不安的内心,从此让你在事业上,工作上得心应手,实现你远大的目标,成为土豪,从此迈向人生颠峰。”

得!

得!

得!

这人疯病又发了,汤修洁用手拐撞了下孟兰新。

“说人话。”

孟兰新瞬间拉着汤修洁的手摇晃,“修洁,我们就要这款,我爱死了,爱死了,非它不可。”

汤修洁对颜色并没有特别的偏爱,她只是想看看孟兰新对蓝色偏执到什么程度。

想了想自己并不在乎这枚戒指,管它贵不贵,反正是孟兰新掏钱,又不是未来老公送的,便欣然同意了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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