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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漠戈壁惊雕隼。
茫茫草原鹳鹭飞。
越过灌木。
穿过荒野。
踏过平原。
翻过沙地。
涉足河川。
日复一日。
犹锦衣夜行。
亦空门净土。
与世隔绝。
以上。
便是某人当前的生活状态。
这天。
晨光熹微。
万物初醒。
郑文楼风尘仆仆的牵着一头驼鹿回到树人谷中。
这是他昨夜偶然遇见的大型鹿科动物。
脸像马、蹄像牛、背像骆驼,尾像驴,全身毛色呈棕褐色。
虽然看起来没什么特点甚至有些四不像,但从它的体型上来看就让人咋舌了。
肩高超过两米,体长接近三米,往雪地里一站就是头庞然大物!
其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那扁平铲子状的巨大鹿角了。
这种鹿角非常特殊,一般人看到后不容易忘记。
也正是因为认出它的身份,让得郑文楼见猎心喜,第一时间就用绿血诱捕了。
要知道驼鹿通常分布在欧亚大陆的寒带和亚寒带地区,在内地可不容易见到。
而作为食草动物中的巨人,高大的身躯虽然会给人产生一种古板呆笨的错觉,但实际上,它们的动作相当灵敏,能够在积雪很深的地方自由行走,并且弹跳力也相当惊人,能够轻易啃食高处的鲜枝嫩叶,甚至它们还可以保持每小时五十多公里的速度,一口气奔上几个小时!
不仅如此。
驼鹿还是水陆两栖的悍将,它们可以潜入五六水深的地方觅食水草,可以横渡十几公里河流海峡,据说在阿拉斯加和北极地区,驼鹿比熊还要危险,单单每年在当地造成的伤人事故就已经超过熊类。
惊人的耐力。
不属的战力。
还是吃草的。
完全符合郑文楼对坐骑的要求。
而经过绿血初步进化后,这头下山觅食饮水的驼鹿更是体型暴涨一大截。
巨大的鹿角更加突出。
角面向后延伸直接是超过了两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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