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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小路上,一人一马不急不缓的跑着。
此时虽然日头偏西,却依旧阳光明媚,给地面上的低矮灌木和小树林都蒙上一层金沙。
曹弘将自己包裹摊在腿上,一边漫不经心的看着路,一边擦拭着手枪。
对于吃饭家伙的保养,应该是每天必做的事情,不过眼前没有工具,就不能那么讲究了,也就是大体的擦拭一下枪深内外部分罢了。
以前每次看到电影中那种酷拽吊炸天的杀手形象,曹弘都有一种羡慕与鄙视共存的复杂心理。
别看电影拍得似模似样的,其实这帮子导演根本就不了解杀手的职业特性。
简单的来说,就是瞎扯淡!
不可否然电影中的杀手是很帅,但这也仅能生存在电影屏幕中。
如果窜到现实世界,就算是古墓丽影,阿汤哥、零零七加在一起,估计也撑不过一个礼拜。
在杀手的世界中,只讲究结果不讲过程,大半以上的任务是用不着枪械的--留下的痕迹太大。
虽然大多数的警察都是混吃等死的废物,但废物汇聚到一定的程度,也会产生变异出来一些厉害到**的家伙。
所以,频繁使用枪械的,不是刚入行的菜鸟,就是已经精通枪械改造的大师级人物。
这些人要么无知,要么无谓。
曹弘自己是意外死亡的钟爱者,他执行任务之前喜欢调查目标的病历,无论是心脏病、糖尿病还是简单的胃病。
他总有巧妙的办法将其引发。
其结果就是,百分之九十以上都会被认定为突发性疾病去世,引不起任何人的怀疑。
枪械自然也是用的,不过只限定在雇主特殊要求之下。
例如引发穿越时间之前的那一次。
好在这一次不必顾忌那么多,
不过无论是用什么方法下手,历时这么长时间还没有个结果的,也就只有追杀荆轲这一次了。
“目标终于停下来了哦!”
诸的声音传来,曹弘抬起头看了看前面,道:“半盆子巴豆要三个小时才能发挥出来作用,这药效也太慢了吧。
看来历史剧也不靠谱!”
诸嘿然:“能起效果你就庆幸吧,你当两千多年时间的演变是白给的么?”
曹弘也不跟他争论,收好枪械,一震缰绳,提速追击。
这场骑马追贼的游戏已经有三个多小时了。
刚出城的时候是一阵狂奔。
曹弘一手拿着黑白书,一手拎着鞭子狠劲儿的抽马屁股,才能面前跟上。
一个小时之后,曹弘就直接顺着马粪追了。
再一个小时,曹弘都不敢跑快了!
他怕自己一使劲儿冲到两人前头,打草之前惊了蛇。
这才有了开头慢慢悠悠的那一段。
当然这只是他自己心里的解释,按照诸的说法,曹弘是在玩猫鼠游戏。
他嘴上不承认,但心里多少还是喜欢这种感觉的。
一点点的逼近,杀机就在附近,仿若悬挂在别人头顶上的利剑。
让他有一种莫名的快感。
现在目标停下来,不用说,他那两匹马肯定是跑死了!
或者说拉瘫了更加准确。
目标失去了机动性,也就意味着开始行动的信号打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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