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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节白马过隙[本章字数:2161 最新更新时间:2013-09-2615:20:580]
我只身一人向蒂玛特斯寝宫而去。
身后安老爷子&ldo;刺啦&rdo;一声阖上密道盖板,多莉亚等人的背影也渐渐消失于风沙之中,我环顾四周,天地间又只我一人伫立在黄土之上。
上次去寝宫的时候,全赖有满地的马蹄印指路才不致迷失方向。
但过了那么长时间,这些印迹早已被连续不断的风沙抚平,哪还留有半点印迹?我出于无奈只好凭着印象走去,心想那寝宫的城墙连绵百里,我只要大致方向不错,总能走到城墙脚下,然后再慢慢沿墙找门,虽说费点周折,但不至于寻不到。
这次没有多莉亚的催促,我也就放弃了急行军式的赶路,索性放慢脚步,边走边思考见到蒂玛特斯后的对策。
正如多莉亚所说,这蒂玛特斯活了几千年,心智早已扭曲,异于常人,如果用循规蹈矩的方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劝解,这纯属白费口舌。
但人类历史源远流长,有些人性的特点却不因时代的变迁而改变,从古至今始终被保留了下来。
蒂玛特斯虽多活了那么久,毕竟还属于人类范畴,身上应该仍然保留着那些亘古不变特点。
我如果要和他周旋,必须从这些人性特点入手,或投其所好,或出言相劝,以人性为本,以攻心为纲,这才有一丝成功的可能。
如此一来,我千万不可以于他为敌,反而要努力和他亲近。
他说我是知己,我便做他知己,凡事先投其所好,一切顺了他的心再说。
这蒂玛特斯行宫亭台楼阁,琼楼玉宇,仿佛是个人间仙境,而在内殿之中,我又见到那么多见所未见的奇珍异宝,想来蒂玛特斯的品味甚高。
我不如由此作为切入点,和他一起探讨艺术,品味人生,或许还可送他几顶高帽子,所谓&ldo;千穿万穿,马屁不穿&rdo;,这话糙理不糙的道理,在人类几千年的文明从未被颠覆过。
我正想得起劲,脚下浑然不觉已经走出数里地,猛地抬头望向远方,那寝宫的高墙仍然朦朦胧胧的立在风沙中,像是一动也没动过。
我有过上回的经验,知道路途遥远,早就有了打持久仗的准备,刚准备继续迈开脚步,忽然听到远处似乎有马蹄的声音。
会不会是蒂玛特斯亲卫队来了?我心想这样也好,把我掳去行宫也省得我靠自己两条腿走过去。
但来声似乎并不密集,不像是群马奔腾,倒像是单独的一骑。
这就怪了,多莉亚说过亲卫队都是成群结队地掠过荒漠,声势浩大,我虽没见过,却看到过那一地的马蹄印子,已经可以料想那阵仗一定不小。
这单枪匹马的找上门来,又会是谁呢?
没一会儿功夫,啼声渐近,从风沙中钻出一个雪白的身影。
原来是一匹白色的骏马,跑到我身边便停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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