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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克知道他估计出现重大偏差。
以他的估计,25点力量就是5个正常男人的力量之和。
但是现在看到行尸王挥动那重达5吨的粗重钢柱那么风轻云淡的样子,恐怕这25点力量不是一件开玩笑的事情,一次出手的力量恐怕10吨以上。
一击把人的脑袋打没了!
行尸王似乎已经饿得不行了,他走近喷着鲜血的无头尸体,一把抓住,然后大叫一声,尸体应声分裂成两半,大量鲜血和碎肉落入他张开的血盆大口之中。
“呵呵”
的傻笑声现在显得如此恐怖!
想想自己待会要冲到尸王身边近战,柯克突然觉得自己的小菊花一紧!
不过现在没有别的办法,莫里大叫:“白痴小子,他似乎在吃野餐!
不能再让他恢复体力了!
顶到前面去!
挡住尸王!
分散他的注意力!”
柯克一咬牙,“妈的,小受也有人权!
拼了!”
他蹑手蹑脚地走近行尸王,在它高兴地大嘴咀嚼着尸体的时候,快速出手在尸王的小腿上深深地猛划几刀,然后一个懒驴打滚,躲开了尸王愤怒地一击!
在尸王的蛮力下,地面都被打裂了!
柯克现在早就不是被普通行尸放风筝的吴下阿蒙了。
他现在敏捷已经到达7点,与行尸基本持平,可是由于冈萨雷斯的羽靴,他的移动速度提升30%,这很重要。
其他包括使用匕首时,伤害提升30%,攻击速度提升10%,伤害降低20%,闪避提升10%等等。
都给他不小的底气。
只要不是一定死,那他就敢于冒险!
至于攻击行尸的小腿而不是他的弱点头部,柯克也有自己的想法。
尸王的血量茫茫多,一时半时根本打不死。
打他的头部其实伤害也搞不到那里。
他唯一的弱点在于行动速度与正常人没有区别。
虽然空间一方面限制了空间的狭窄,一方面也给了尸王一根5米长的钢柱作为武器,弥补行动速度不足,提升了不小的难度。
但是它的速度不快就是硬伤。
只要能集中火力,把它一只腿打残,进一步降低行动速度,那它再高的血量、再强的防御力,也就是一个待宰的厚皮大肥猪。
莫里看到他的行动,若有所思:“大家集中火力,打他的脑袋,吸引注意力!”
然后,他亲自出手了!
莫里也是一个190厘米高的大汉,他跑动起来却异常灵敏,显然受过很严苛的军事训练。
行尸王一声狂野地怒吼,把钢柱重重扫过莫里的前面!
在众人的惊呼声中,莫里灵巧地打滚,避过行尸横扫,然后就地前扑,一个标准战术动作,出现在行尸的腿边,恶狠狠一刀扫过尸王小腿!
尸王厉声惨叫,莫里锋利的刀子居然把他的小腿扫下一大块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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