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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瑾也知道自己该走了,只是有些不舍,出了院门一步三回头,最终朝山上奔了去。
没错,顾瑾要去将自己猎杀的狼头带走。
好在大雪掩盖了一切,狼并没有被其他野兽吃了或者拖走。
顾瑾将狼头割下,整整二十三个狼头,带着狼头顾瑾到了百草堂。
“是来看病还是请医?”
苏叶习惯性的招呼,顾大夫闻到血腥气回头,一眼就认出了顾瑾。
“小少爷怎么跑这里来了,快快快,先去屋里暖和暖和,苏叶,把门关了,今天先休息,非急诊明日再来。”
顾大夫也不嫌脏,拉着顾瑾就往后面住人的地方领。
“顾叔不急,这些狼头还得麻烦您给炮制一下,免得坏了,我身上只是有些湿,你让人给我买套衣裳,我梳洗一下就好。”
“这个容易,这小镇偏僻,没有成衣铺子,要不你先穿我的,我们身量相仿,盘了火炕热水时刻都有,赶紧洗洗,我去给你熬碗驱寒的姜汤喝。”
顾大夫将人安排好,见顾瑾自己能够打水洗漱也只是微微一楞,不用自己招呼,顾大夫转身从箱笼里取了一套自己的衣裳放到屋里给顾瑾替换,然后熬姜汤去了。
苏叶不认识顾瑾,但是听到小少爷这个称呼,就想起了前阵子没下雪的时候主家来的信,当时就是让他们注意这位小少爷是否来了这边。
只可惜后来大雪至,便没有机会去打听,没想到人自己来了。
苏叶看着熬姜汤的师父,主动的去准备饭食。
顾瑾洗了澡,换了衣裳看到熟悉的火炕,将湿透了的衣裳洗净拧干放到烘干架上。
“洗好了,赶紧把姜汤喝了,饭食还要等一会,要是困了就先躺到床上休息会。”
顾瑾拿来的那些狼头要及时处理,所以顾大夫也不得闲空。
一口气将姜汤喝了,躺在了火炕上,原来火炕这么暖和。
夜九的生活恢复了平静,不应该说一直很平静,只是现在的平静显得有些孤独了,想了想,夜九觉得自己该养条狗才行。
不过村里人穷,人吃饭都还吃不上呢,哪里来的狗,所以还得去镇上找,不过看到外边的泥泞,没有水鞋夜九也不想出门。
习惯性的做两个人的饭,吃的时候才想起人走了,不过相处了一个星期,居然已经习惯了。
这里的人种植的主要粮食就是类似小米的藜麦还有高粱,水稻极少种植,虽然好吃,但是产量极低,所以百姓几乎放弃种植水稻。
高产的红薯土豆在这里居然是没有的,不过有叫倭瓜的南瓜,也是充当主食用。
没有了闲杂人存在,夜九投入到了高粱藜麦的杂交栽培中。
本地高粱杆细易被风刮倒,产量却还算可以,听闻陵县,也就是隔壁最近的县,高粱秆子粗壮,但是穗短产量不高。
两者结合说不得能够有效果,陵县的高粱夜九自然没买,不过现在还不着急,后面的地就那么大,就她一个人,也不打算弄太多土地。
明年先把那两亩地种棉花,后年实验的杂交高粱跟藜麦就能进行第一批试种,一亩地高粱一亩地藜麦也正好。
做实验就得有长远的计划,夜九一点都不怕时间长。
写好了计划书,年都还没到,开春就更远了,夜九决定继续做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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