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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有人一直在卖花,啧。”
几个有商业头脑的,都不由转动脑筋,仔细思考他们熙朝有没有什么庆典活动,也让他们来借光赚点散碎银子贴补家用?
光是舞者就换了足足十几轮,演出终于结束,那位陛下似乎还有些意犹未尽。
“要说跳舞,还是金塔族的姑娘小伙子跳的最好。”
“那当然,要说能歌善舞,咱们可远比不上人家,金塔族嘛,举族上下都特别会唱歌跳舞的,我听说连王母的寿宴上,领舞的都是金塔的萨仁,她要是跳的好,说不定升仙考试还能加分。”
“说到升仙考试,唉,我要是熙朝皇室出身就好了,再不然,要是当初咱熙朝还是凡间王朝时,我那些老祖宗们,也能为天榜排名,甘愿捐献点什么土地钱粮该多好,功德簿上有这么一笔,想过升仙考核可要容易得多,比咱现在为功德奋斗三十年都有用。”
“别抱怨,别抱怨,你仔细想想,我们是正儿八经的熙朝人,如假包换,这已经占了好大的便宜,咱那小世界,除了咱熙朝可没别的王朝能入仙门,立仙朝,我听说,当年熙朝最后一次征战草原,未尽全功,金塔族中有一部逃到了漠北去,结果升仙时,熙朝人举国飞升,都有了仙籍,成了神仙,那一部却统统在轮回中沉沦,再也没有成仙的机会,看看,只差一步而已。”
天幕上的女仙们说的热闹,这丰富的信息让地上无数官员百姓目瞪口呆。
但最受冲击的,还是远在战俘营的金塔族人。
朝格王子愣愣地看着天幕,脸色一时青,一时红,五味杂陈,都不知道应该怎么想!
他们金塔族也成仙了,好不好?当然很好。
但——什么叫能歌善舞?
他们是马背上长大的民族,向来充满了狼的凶性,是草原上最强的民族,令人闻之胆寒。
想起刚才舞台上那些带着明媚的笑容,纵情跳舞的族人们,朝格的手都忍不住微微颤抖。
朝格有点破防,其他金塔族的战俘心里却活络起来——又有什么不好?
他们所见所闻,天上的族人们,分明过的都是神仙日子,不对,他们就是神仙!
看看那些族人吧,个个面色红润,皮肤细腻,衣着打扮都那样的奢华精致。
虽不知王母是哪位尊神,但听仙人们的意思,必是极厉害的神,他们的族人能在她老人家的寿宴上领舞,想来也算颇有地位,连那几个小神仙都是一脸的羡慕!
而且大家都看得出,至少在天上,他们金塔族人和汉人完全没区别,没有受到一丁点的歧视,汉人们对他们都很友好,既如此,他们同样变得友好客气,又有什么不对?
金塔族底层士兵的日子,一向过得很苦,他们每年打汉人的城池,是为了粮食,为了过冬,为了家里的老人和女人能不在严寒的冬天,被迫被丢弃,死去。
他们保持着血性,是因为没有血性,他们就活不下去。
如果可以拥有安稳平静的生活,不缺吃喝,不用担心未来,依附熙朝没什么不行的,变成能歌善舞的金塔族,也没什么不可以。
可惜,看样子那个未来是很久之后——
“啊,朝格王子!”
朝格一愣,果然见天幕上有自己的身影。
虽然天幕上的那个显得老了些,脸上有些愁苦,但自己总不会认错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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