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西泽从三藩市回去以后,大部分的时间并不是在长岛,而是呆在一个离纽约不算太远的新英格兰乡间小镇上。
他很清楚阿瑟的意图,因为在他跟随胡佛去内华达以前的十二岁到十三岁的这段叛逆时光,大部分都是在这一类小镇度过。
这时候,阿瑟通常会觉得:他把心玩野了。
这是个无意识的禁闭行为,对未成年身心没有太多损坏,但却绝对致命。
德语有个词叫langweilig,西泽一直觉得这个词语就是发明来形容这类小镇的。
它的意思对应到英文,可以是boring,也可以是peaceful;对应到中文是无聊,对应到粤语是冇瘾。
但这些英文的中文的词语都不足以形容这类乡村的死寂、平静。
镇上几乎只有老人,是喜欢寻欢作乐年轻人的坟墓。
这类小镇上,一般有个古老广场,广场上有棵巨大榆树,还有个白色教堂——但就只有这些了。
最常见的交通工具是自行车,中午十二点以后镇上几乎见不到人,但邻居之间彼此熟识。
有时候他刚游完泳,躺在院子葡萄藤下睡觉时,一睁眼,就会有个邻居老太在围墙外面看他,面带慈祥的笑。
这种笑容,在同年龄的阿瑟脸上,他从未见到过。
其实阿瑟多虑了。
因为即使把自己放在正对纽约中央公园的一所公寓内,他也几乎懒得出门,甚至听着声音都懒得从窗外看公园里嬉闹的小孩。
即使他们把露辛德和他关在同一所公寓里,也不会有什么故事发生。
他觉得,甚至能比现在好一点,因为他察觉到这个金发姑娘已经快被这乡间小镇逼疯了——如果在纽约,她起码能撇下自己出去玩玩。
他仍还记得,住进乡间第一天,这女孩所有行李都是书。
她信誓旦旦对他说:我一直很喜欢呆在乡下,因为我看书时不喜欢有人打扰。
他说,noprobelm.
他再没有跟她讲过除noproblem以外的任何一个单词,两周后,每天在院子秋千架上安静念书的金发女孩,终于露出了不学无术的Yankee富家千金的秉性。
有时候他觉得自己与露辛德其实是同类,对自己有超乎寻常的自信,同样自大而惹人讨厌。
自大之人的自省往往并不是开始于犯错,而是看见更让人讨厌的同类。
他们每天只在院子里的早餐桌上打个照面,之后他会骑车去镇上的健身俱乐部,然后在那里的小餐馆吃午餐。
镇子旁边有条河,可能是流经纽约的德拉瓦河的某条支流,河水很清澈,每个有太阳的下午镇上都有很多人在河边游泳。
游累了,他就躺在河堤上晒着太阳打盹。
一静下来,就会很多时间胡思乱想。
胡思乱想并非全部无用。
就是在这里,他想懂为什么阿瑟会在这个时候叫他回来。
克博法案还没有宣告成功或者失败,但无论输赢,他都已经对结果不感兴趣。
这偏偏才是他最反常的地方。
他刚刚二十一岁,他曾经对政斗有用不完的热情。
当他开始冷静下来,思考自己这种政治是否正确的时候——这对一个因胡佛在任而如日中天的拥护共和党的家庭来说意味着什么?何况不论对于穆伦伯格,还是对于教父而言,他都被委以厚望。
少壮不努力,老大摆地摊,魏冲继承爷爷衣钵,靠摆地摊给人算命为生,被城管惊吓撞杆后,他收到了一个超品红包,收红包能算卦,发红包可改命,彪悍的人生就需要用红包来解释。...
世上没有他治不好的病人。世上没有他撩不到的美女。他,就是没有水,也能在花都兴风作浪的惊世神医。...
重生之名媛由作者懵懂无知的年少创作全本作品该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919言情小说免费提供重生之名媛全文无弹窗的纯文字在线阅读。...
洪荒无限流,大家一听应该就有想法了吧,嘿嘿。...
新书已开,各种求废柴逆天至尊狂凤节选什么?不会吧,自己的大姨妈竟然这个时候来了,而且还给染色了,她徒劳地企图用双手遮住白裙子上的血迹,然而却与事无补。喂,小子过来,站在姐姐前面,帮我挡住我的妈呀!这个时候跟她提这要求?她没好气地说那叫我怎么办呀?那老佛爷的狗腿子当时就说了,不可能!妈的,专门剥削人地资产阶级!晴微忍无可忍地,仗着自己的病,很嚣张的说大姐,就算我牺牲色相也要人家肯要不是?你说我一女的,跟另一女的牺牲色相有什么用?校园里两个相爱的人没有修成正果。三角恋的关系更是扑朔迷离。而后的生活到底发生了什么,是找到了真爱还是选择了一个人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