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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黍?我说这玩意儿怎么看着有些眼熟呢,原来是高粱!”
当刘禅从马夫口中听到这‘蜀黍’的称呼后,后世时只在超市见过白脸儿高粱的刘禅顿时不禁恍然大悟起来。
要知道,在后世之时,因为‘怪蜀黍’这个名词的原因,对于高粱的这个称呼刘禅可是并不陌生。
“高梁?咦,公子这个叫法倒是贴切,这蜀黍长得确实很高……”
听当高梁这个新鲜的叫法,几名马夫仆役赶紧开口恭维起来。
“从今日起,以后不许再以蜀黍喂马,此物本公子有大用,哈哈哈哈!”
没有理会几名马夫的恭维,从一旁成马的马槽中抓起一把高梁米,刘禅随后便一脸激动的快步离去了。
……
“公……公子,这荻粱……虽……虽然也可食用,但……但多为备……备荒之物,平日多……多为牛马饲料。
公……公子莫……莫非……”
看着去而复返,满脸激动的将一把高粱米亮出来的刘禅,还没等刘禅开口呢,刚刚才拜师的邓艾却是结结巴巴的泼起了他的冷水来。
“士载说得不错,此物虽然也可当成粮食,但口感甚差。
且多食容易‘后不利’,若是以之为军粮,却是……”
继徒弟邓艾之后,庞统这个当老师的也是不禁摇了摇头。
“军师,小子什么时候说过要拿它当军粮了?再说了,拿这么好的东西来做军粮,那不是太浪费了嘛,哈哈哈哈!”
没有理会这师徒俩的孤陋寡闻,刘禅却是一脸神秘的笑了起来。
“不做军粮?那公子准备以此物……”
有过和刘禅打赌经验的庞统,虽然不知道刘禅想要拿这高粱做什么,但见他这幅表情,也是不禁一脸期待的望了过来。
“军师好酒,那不知以军师之见,当世何酒为最?”
没有直接回答庞统的问题,刘禅却是抬手指了指他腰间的酒葫芦。
“好酒?若是以珍稀而言,自然当属蒲桃酒为最。
想当年,孟伯郎曾以一斛蒲桃酒换得凉州刺史之位,公子以为此酒珍贵否?”
见刘禅提起了美酒,庞统也是当即放下了心中的好奇,为刘禅介绍起了这大汉最为珍贵的蒲桃酒来。
“呃,蒲桃酒就算了,小子问的乃是粮食酒和烈酒!”
得知这大汉排第一的美酒居然是葡萄酒这种果酒,刘禅只得换了一个问法。
“粮食酒?公子莫非想以这荻粱来酿酒?”
见刘禅提起粮食酒,庞统立马就想到了刘禅带来的那把高梁。
“正是!
小子不但要用这荻粱来酿酒,还要用它酿造出这世间最烈的酒!”
见庞统已经猜到了自己的打算,刘禅也不就不再卖关子了?
“世间最烈的酒,有多烈?”
听到烈酒二字,庞统这个好酒之人顿时不禁两眼放光起来。
要知道,这世间真正好酒之人,就没几个不好烈酒的。
像古人之所以发明出了那么多喝酒的游戏、规则之类的花样,其实说到底,不就是因为酒的度数不够高嘛!
所以,在听到刘禅说出‘世间最烈’几个字后,庞统的反应自然也就不足为怪了。
“烈到军师你想象不出来的那种,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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