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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狗粮(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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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慎经过院外小径时随意一瞥,瞧见阿宓把脑袋倚在窗边,无力地拨弄快把枝叶伸进屋内的花丛,乌发梳得松松垮垮,大半散了下来铺在脸侧,莹白的小脸还没巴掌大,仅那朵花就遮了个七八。

秦书注意到他视线,张口道:“大夫没能治好洛姑娘嗓子,想来正不开心着。”

“嗯?”

沈慎微偏过头,“治不好?”

“也不能这么说。”

秦书仍觉得有些无法相信,“大夫道是郁结于心,哪一日洛姑娘想开了,便好了。”

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哪来那么重的心事呢?虽说这个年纪有些姑娘已经在备嫁了,可秦书看着阿宓,总觉得她还是个需要人保护的孩子。

沈慎对这件事并不十分关心,知道结果后与秦书有着同样的疑惑,但很快就被压了下去,他还要布置接下来回京对留侯的交待。

留侯下令很少更改,他说要郝金银的人头和家产,沈慎就必须要给他带去。

如今郝金银已与他达成盟约,答应成为商行背后老板,再不会现于人前。

伪造一个郝金银的人头并不难,难的是如何让留侯相信游城发生的一切。

留侯谨慎,事后他一定会再派人来调查,到时沈慎如何到的游城,再如何杀的郝金银,这个过程必须要能查个清楚明白。

忙于此事之下,沈慎对其他细枝末节不免有所忽略,以致被另一波人发现了行踪。

“世子,王三今日在街市看见了沈慎的人,他曾与那人交过手,不会认错。”

中年管事神色肃然,站在他面前的青年长袍玉带,束发冠珍珠嵌就,姿仪甚美,举手皆风流。

正是当初在洛府作客的那位公子。

“京城都在探他行踪,没想到沈慎竟来了游城。”

青年冷笑,眼中含着杀意,“都说沈都督是留侯的一把好刀,不知他到这游城又是为留侯办的何事,又有多少冤魂丧命其手?”

管事回:“暂时倒没听说哪处有命案,不过既然正巧撞见,世子,机不可失,如今我们先发现了他,不如……”

他目露凶光,大有要先下手为强的想法。

作为显王府的一员,他们和留侯是天然的对立面,如果能暗中折了留侯的这把刀,势必会让他大伤元气。

想到这儿,他有些迫不及待地望去。

世子沉吟,“沈慎手下之人勇猛,硬拼不妥。”

半晌露出一笑,“不如以我的名义,请他赴宴。”

明晃晃的鸿门宴,但对方绝不敢拒绝。

显王是已逝先皇唯一留存的兄弟,如今显王年事已高,且只有一个嫡子,连庶子也无,可以料见世子李琰的地位。

何况如今少帝荒唐,又有奸佞横行,许多人隐约都心思浮动,把目光瞄向了显王世子。

这种事虽然没有明说过,李琰自己心中也是明白的,这正是他在京中地位不同的原因之二。

“这样岂非让世子处于危险之地?”

李琰摇首,“我不在,沈慎不会出面。”

定下主意,他们发了请帖,今夜戌时在游城东面浮生楼请沈慎赴宴,所携从者不得过二。

请帖先到了秦书手中,他眉头紧皱,怪自己大意竟被李琰发现了都督行踪。

早先他们发现显王府踪迹,特意绕行就是为了避免多生祸端。

其实他们出京以来,行事打扮一般都会低调,遇见阿宓那次是刚办了某事,情况特殊才穿上了官服。

自那几日后,他们在游城再也没有显露过丝毫,这样依然被发现,只能说是天意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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