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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群英荟萃(第1页)

对于李公子色厉内荏,最后放下的狠话。

还有那句不长眼,夜无忧眼中闪过一道厉芒,到底是谁不长眼,出了昊天阙,就自然知晓了。

若是李公子知道自己得罪了谁的话,有两种结果:第一,立马回来抱着夜无忧的大腿,没然后跪地求饶。

第二,迅速赶回李家通风报讯,那个神秘人出现了。

不过,很明显的是,两种可能都不会发生。

王吉冠面带感激的看着夜无忧,一来他不惧李家势大,敢仗义出手。

因为,一般情况下就算不顾忌李家的话,也不会有人管这种闲事,这已经成为了一种隐形的铁则。

二来呢,算是指点了自己,修真之路上不仅修身,更加重要的是修心。

如果今天自己走了,就会在心中重下一个怯懦的种子,哪怕这是为了家族好。

可是今后的发展之中,这个种子就会逐渐成为魔障,搞不好修为原地踏步,重则走火入魔,神飞魄散都是有可能的。

若渡天劫,最忌反噬。

这点常识他还是知晓的。

随即,深深地向着夜无忧跪拜了下去,恭敬地行弟子礼。

当然,这并不能说王吉冠真的要拜夜无忧为师。

而是,对于夜无忧所讲述的,却是师父才会教授,所以他有此一礼。

夜无忧静静地看着,却没有出手阻拦。

也是深晓其中深意,这一礼,他受得起!

所以,等到王吉冠起身后,夜无忧面带微笑的看着他。

“再次感谢前辈仗义执言,只是刚才那人,应该是李家之人。

李家向来专横跋扈,为了前辈的安危。

我想与前辈一同,前辈也可暂居我王家。

至少,他李家虽强,但是要反手灭了我王家的话,也需要动一番筋骨才行。”

王吉冠身为号称最铁板一块的王家族长亲子,有此一说,倒也担得起话中的分量。

“呵呵,无妨。

刚才是吓唬你们的,其实被别人称作前辈,挺别扭的。

你就以我现在的年龄称呼吧,我叫莫愁。

你以后就叫我无愁大哥吧。

至于刚刚李家那个纨绔,其实不用放在心上。

他在李家,想来应该是没有什么分量的。

就算他有什么本事,我孤家寡人一个,难道还惧他不成?”

夜无忧哈哈一笑说道。

夜无忧这个名字,不管是不是沸沸扬扬的人尽皆知。

但是总会有一些心思特别细腻的人,通过各种渠道打听到。

再说等一会儿,还要用这个面貌去见自己的仇人。

夜无忧太显眼了,自己是无道的弟子,所以叫做莫愁,也理所当然。

“呵呵,莫大哥真的乃是当世豪杰,如此小弟就高攀了,还望莫大哥不要嫌弃啊。”

王吉冠也不做作,至少现在他心中还是有一杆是非曲直的秤杆,要不然也不会因为一个琥珀明珠而与李公子纠缠不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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