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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12章(第1页)

吴大夫妇招待贵宾竭尽心力,把家中最好的饭菜拿了出来,那坛一匹青布换来的青酒也被摆放到饭桌上,即使过年,吴家饭桌也没有今天这样丰盛,可穿越人士在品尝了古代佳肴后,不由后悔自己所带的食物送给了黑小孩,这饭菜实在是让他们提不起食欲。

这时空的人们还没有学会提取菜油,做菜都是使用动物油,人们做菜都以煮、蒸为主,吴大家的菜桌上菜,除了一条鲜鱼是蒸的,其他都是白煮,调味也很少,除了猪油、盐,就是茱萸,那时候辣椒还没有传入中原,人们就用有气味辛辣芳香茱萸做调料。

吴大花了一匹达城布换来的青酒,在两个穿越人士的嘴里,也不过是普通的米酒,看吴大眯着眼睛品酒的陶醉模样,这样的普通米酒好似是琼浆玉液。

最难吃的是米饭,吴大家的米是籼米,脱粒不完全,煮出来的饭在现代人看来,只配喂猪,可听吴大的口气,南埠村只有十分之一的村民经常吃得起这种米饭,其他都是和菽、大小麦混着吃,菽就是大豆。

大小麦是不脱皮直接水煮吃的,因为这个时空的石磨盘还没有出现。

主人家盛情招待,郑钰铭和楚朝辉只得硬着头皮往嘴里塞东西,桌上的清蒸鱼最受两人亲睐,鱼的调料少归少,可鱼天生鲜啊,在鲜味的掩盖下,两人屏蔽了腥味[综]渣帅。

木头是三个穿越生物中,吃得最高兴的一个,因为它吃的还是从谷中带出的食物,是郑钰铭用肉松特意为木头摊的饼子。

吴大看到郑钰铭用肉饼喂一只狼崽,心里越发肯定这两人出生不凡,在他们的海外故土,必定是出生公侯显贵之家。

吃完饭,两个穿越人士没有急着要吴大陪他们去埠头交易日常用品,反而是和吴大打听起这个时空流行什么珠宝首饰。

这个时空的人们和二十一世纪那个时空的同时代的人一样,推崇玉,喜爱金、银、玛瑙和珍珠。

“没人喜欢那种发亮的石头吗?”

听完吴大解说,楚朝辉突然发问。

“发亮的石头?没听说过,如果有这样的石头,王公贵族肯定是喜欢的。”

吴大想了想,没听说哪里有发亮的石头,也许海外有这种石头吧。

郑钰铭一听发亮的石头,就猜到楚朝辉说的是钻石,便用普通话和楚朝辉说了一句:“这时空的钻石有也是原石,没有先进的切割技术,再大品质再好的钻石都是白瞎。”

楚朝辉朝同伴扯了下嘴角,脸上带着些嘲弄的味道。

郑钰铭狐疑地看了他一眼,不明白自己刚才的话有什么地方惹到这个前时空的亡命之徒。

吴大看着用普通话交流的穿越人士,突然想到了什么。

“两位贤弟是不是身边有所不便?”

午饭推杯换盏间,郑钰铭、楚朝辉和吴大认了异乡弟兄,吴大对两人的称呼也从恩人、壮士变成了贤弟。

他这么说的意思就是,你们两个穿越人是不是没钱,想变卖东西去交易物品。

吴大刚才想起的是,郑钰铭和楚朝辉是海外飘泊而来,身上没有吴地货币,当然得变卖身边物品才能到市场买东西。

“不错,吴大哥,我兄弟二人漂流到此地,身无分文,只有从家中带来的一些东西,这些东西在我们那里是宝物,不知道在这里能不能换到财帛。”

郑钰铭从工作裤兜里掏出个小玻璃球,这是他从木头的纸箱里捡的,也不知道木头是从哪个角落搜寻出来的。

靠在郑钰铭脚边的木头一见玻璃球,不由摇了摇尾巴,那是它从办公室沙发底下寻找到的,可能是郑钰铭老堂哥的孙子在办公室里玩耍时遗落。

“这是琉璃珠?”

吴大把玻璃球放到阳光下细看,这个玻璃球是透明的,在阳光下看不到一点杂质。

“是的。”

郑钰铭毫不犹豫地回答,这个时代没有玻璃,只有在高温1000c以上的火炉上由水晶琉璃母石熔化后而自然凝聚成琉璃。

玻璃球没有琉璃流云漓彩的色彩,可它纯净啊,如果别墅再寻不到第二颗,郑钰铭可以保证,这个玻璃球是这世间唯一。

“这真是宝物,一个值十匹,不,应该值二十匹布吧?”

吴大只见过琉璃,琉璃在这个时空等同于原时空的和田玉,一件琉璃制品就价值上百匹达城布,手中的这个小球虽然没有美丽的色彩,可有时候,东西也不是以色彩夺目夺魁,就吴大所知,用水晶琉璃母石是融化不出这样纯净透明,一般东西都是物以稀为贵,这没有听说和见过的纯净琉璃,他心里没底,估不出玻璃球的真正价值。

“吴大哥,我们兄弟在此处人生地不熟,想请吴大哥帮着变卖。”

郑钰铭一听这个小玻璃球竟然价值十几匹布,相当于一辆或两辆骡车的价值,心里不由大喜末世之精灵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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