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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表情冷血,那人的话不知掀到了他的哪一片逆鳞,他看着地上的女尸,喃喃道:“这样的女人,我能做出来无数个,我把她还给你,谁把他还给我?”
他厉声道:“谁还我?谁还给我?!”
为什么给了又拿走?
你看她遇险,畏畏怯怯不敢过来。
我爱他比你们的感情更深更多,他是我的命……谁能换还给我?
冬日的黄昏,他当日在这里,那人牵着他踏进烟火红尘,他抓着自己的救赎,忐忑又慌张,一手把自己推向了退无可退的悬崖绝境。
他和他路过此地,那时的情景他还记得清清楚楚,他与他第一次下山,他带他见识了新的世界。
在他几千年的记忆里,那是他第一次,第一次不羡慕别人。
第一次感受到了公平,第一次发现,原来他和大家是一样的,甚至比其他人更好。
而今日故地重游,物是人非,重重一击,把他打回原形。
他还是错了,他是人群中的异类,他低人一等。
他抱着这具尸体走了二十天……二十天……行尸走肉一般,全身都被人挖干净,只剩下一具空壳。
他有时候会想,到底他选得对不对,也许他当日就该用力地将那人推开,把自己裹在冰冷的面具里,而不是试着接近他,这样一来,虽然不会有那些快乐,却也不会有今日的心如刀割。
那些幸福是脚踏实地,握在手心里的。
可是这些痛苦,也已经足以要了他的命。
如果早知今日,再来一遍他会怎么选?
鸿元绝望地想,会仍然义无反顾的拉住他的手,他太温暖了,融掉了他一身坚冰,露出了最柔软的弱点敞在他面前,他没有第二选择。
男人的心跳越来越快,疼得浑身是汗,他吃力地抬眼看去,因为他的缘故,那些人众志成城,拧成了一股绳。
远处跑来上百个村民,表情愤怒无比的围住了他。
“杀了他!
杀了他!”
“就是一个活脱脱的疯子!”
“以前从没见过这人,老唐家什么时候招惹过这号仇家?”
“可怜了秋芸丫头,才成婚没过几日……”
……
他的四周全都是人,几个胆大的村民扛来了锄地的锄头,高高举起,从四面八方围了上来,小步接近。
他又变成了怪物……
黑雾涌动,男人的指尖都凝成了黑色,小鸭嘴兽敏感地察觉到了危险,遥望四周,不知该不该跑,不知该往哪里跑。
想了半天,最后选择贴着男人的脚,这是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令它感到安全的地方。
噩梦,在一瞬间袭来。
正当黄昏时分,一股暴风猛烈刮来,打破了静谧的安静。
一枚神秘扳指,戴上它能增加握手之人的好感度。于是,孟逸飞戴着它穿越了。武德二年,李渊才在长安建都不到两年,政通人和,百废待兴。突厥才立了处罗可汗,时刻觊觎着初唐疆土。王世充洛阳称帝,与长安遥相对峙。窦建德大败唐军,依突厥而兴起兵。作为一名名医之后的他,还没有反应过来这个天大的玩笑,怎奈王侯将相已开始招待有加。开国之初,百废待兴。他一个小小庶民,又如何从医工做起,成为当朝太医。玄医治国,灭突厥,武能巩土固疆妙手回春,除禁咒,文能安邦定国。长安幻夜梦不尽,一朝醉醒是红尘。临了,举杯望月,自己终究是个过客,是个风一样的男人。本书原名奇术太医,略带玄幻,不喜勿入,所以就别喷了,谢谢支持!!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太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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