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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招待所?”
刘江惊呆了,所有人都惊呆了。
甘明倒是住在这个招待所的,可人家毕竟是从省城回来的大老板,住这里很正常,比这更贵的,也住得起。
但是,林巧住这个招待所?
一个镇里来的家庭主妇,就敢这么奢侈?
一下子所有人都没有声音了。
大家回想起刚才的水果,那时候大家都觉得林巧太客气了,但是估计多年同学没有见面,大出血一次也能够理解。
但是……
在座的除了甘明以外,所有的人都估摸了一下,觉得自己是舍不得掏钱住这个招待所的。
于是,大家都以一种微妙的眼神看着林巧。
只有陈钰,她在心里估了估,知道林巧卖丝巾确实是赚到了钱了。
陈钰那一百条丝巾还没卖完呢,毕竟她要上班,只能慢慢推销,但是也卖出去近五十条了,最近她每天上班都忍不住笑意,50条丝巾,一条赚3块钱,都已经150块了呢,才半个多月的时间,已经抵得上她两个月的工资了。
看林巧这个样子,估计她两百条都卖得差不多了吧,那得赚六百块钱呢。
这区区一个晚上十块钱的招待所,怎么可能住不起。
那个可笑的郑芳,还一个劲的在笑话林巧穷。
而且被恩月怼都听不出来。
是的,其他人都不知道恩月是夹枪带棒的怼郑芳,只有陈钰知道,在心里偷笑,因为她可是领教过恩月的厉害嘴巴的,她可不是外表看上去这么人畜无害。
不过,正在笑话郑芳的陈钰,却不知道,林巧的丝巾一条可比她多赚一块钱,而且还怒赚了她100块钱的成本钱。
林巧没料到恩月会一下子说出来,她尴尬的解释道:“主要是我们家恩月没怎么来过县城,她今天来看到招待所这么漂亮,就一定要住这里,我肯定是舍不得的,但是想着为了让孩子见见世面嘛,我也没钱带她出去旅游,就带她住一晚招待所好了。”
原本脸部僵硬的郑芳,听到林巧的解释,稍微的放松了那么一点点,但是心中的疑惑还是没有打消。
其余人也一脸哈哈:“林巧啊,还是你舍得啊,要是我家小子要住这个招待所,我就直接给他一个大逼斗。”
看着大家一副奇怪的表情,陈钰想着,要不是林巧,自己也赚不到这个外快,于是出来帮忙说了一句:“你们不知道,林巧做生意还真有点天分,之前她拿丝巾卖,赚得可不比你们的工资少。”
当然,她没有把自己也卖丝巾的这句话说出来。
毕竟自己还在供销社上班的,知道的人多了,谁知哪个人会跑去她领导那里告状呢。
“是嘛?林巧,你可太厉害了!”
李艳丽一脸开心。
郑芳和杜小燕的脸色可就没这么好看了。
郑芳就不用说了。
杜小燕在这一桌人中,本来就是相对条件差一点的,其他各个都是有单位的体面人,她是开早餐的。
一开始她对林巧态度那么好,也是因为好容易来了个林巧,比她条件差多了,她在这个小团体中终于不是最差的那一个了,至少她也可以在林巧面前稍微有点优越感。
看林巧的脸色和衣服,肯定日子过得没有自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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