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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1页)

&ldo;好呀!&rdo;曼珍躺到爸爸的大腿上,耳边是爸爸不紧不慢的阅读声,于是很快就睡着了。

曼珍知晓了吴敬颐的弱点,便时不时的在他被捆绑的时候过去&ldo;探望&rdo;,有耀武扬威的心思,也有微末的陪伴之意,后者未免有些冠冕堂皇,于是她向来都要装作一副了不得施舍的模样,给他带水带零食糕点。

她将他当成了脆弱的宝宝,或者脆弱的&ldo;母亲&rdo;,他们都有病,且病的不轻,需要人看着些。

吴悠仍旧尝试着接近金景胜,金景胜念在敬颐的份上,并没有大加惩治她,然而也没有给她好脸色,一日吴悠夜间摸去主楼,换上大价钱买来的绸制睡衣,酥胸半露,两条白腿在睡裙下若隐若现的,性感妖娆至极。

金景胜拉开电灯,不管她有多少好颜色,直接抽了她两大耳光,且道如果她再不安分,连同敬颐一起滚出金家大门。

从周晚莲仙逝起的大半年内,吴悠尝试了种种办法,她一个人想攀高枝做金家女主人,就算不是女主人,二太太姨太太也行,只是势单力孤,金家佣人对主人家忠心耿耿,对于她的司马昭之心唾弃排斥,吴悠丧气绝顶,脾气越来越差,怒气和怨气一股脑的撒到敬颐的身上。

好在敬颐的腿渐渐有了起色,不再是膝盖内扣小腿外翻,随着时间残酷的逝去,他站得越来越直。

第5章熟了

次年春天,新年刚过,金先生给所有的家仆家佣包了大红包,一是为了冲去去年的晦气,二十新开的纱厂获得不少盈利,图个好彩头的让所有人开开心心过个好年。

吴悠拿了红包,连同以往存下的银钱揣好了,当班也不好好当了,有空没空都往外面跑。

又过了半个月,周晚莲层住过的那个房间失窃,金景胜勃然大怒,大加排查,骤然发现除去请假的三四人,有一个人凭空消失了。

吴悠卷尽了周晚莲的金银首饰,丢下亲子吴敬颐,消失在茫茫的人海中,谁也不晓得她去了哪里。

稚子无辜,金先生大发脾气之后,终于肯客观的看待敬颐,不论敬颐是不是他的亲生儿子,如果是,他就是个孽种,是导致周晚莲病逝的导火索,周晚莲生前金先生不觉得她有多好,当然也是好过的,只是因后来无尽的争吵毁了早年的情意,周晚莲一死,金先生倒是安分起来,对她的愧意越发浓厚。

他加倍的对曼珍好,呵护她爱她,那吴敬颐呢,最好不是他的种,如果不是的话,他就可以好好待他。

金先生有金先生的想法,敬颐也有自己的想法,在长大成人之前,他需要待在金家。

敬颐以前属于寄居金家屋檐下,由他娘养着着他,现在他主动要求做金家的佣人,月银也按正常的给就行,别人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从来不会多说一句话,累的脏的全不在意,唯一的缺点就是饭量变的海大。

厨房里张妈观察了月余,晓得他跟他娘不一样,老实肯干还聪明,聪明在做事方法上,事半功倍。

张妈心软不少,找到机会偷偷跟金先生说:&ldo;这孩子真的很不错呀,先生,您要不要再看看?&rdo;

金景胜忙的晕头转向,内宅的事情也没怎么管,张妈在金家做了几十年,话是很可信的。

于是他将敬颐掉入内堂做事,几个月下来,他也不得不欣赏这个没爹没妈的孩子。

少年老成,无外乎如此,如果他一直这么下去……金景胜心道,是个成大事的人。

想到此处,他又觉得让孩子做些苦力活,实在是埋没了他,同站在男性的立场上,金先生赞赏他的沉稳、利索,以及‐‐忍辱负重。

曼珍都上四年级了,敬颐约莫还没念过什么书吧。

金景胜找了个时间,专门去了一趟红悦小学,打点许些财务,将敬颐塞了进去。

吴敬颐每天早上五点钟起床,拿着曼珍旧书籍,一年级到四年级的垒成墙,一张张仔仔细细的翻,不懂的地方用铅笔画上记号,就这么搞上两个小时,在厨房里吃掉三个白面大馒头,两碗白粥配上腌咸菜,如果有多的咸鸭蛋,再揣上两颗,厨房油水还不错,张妈便做了简单的饭盒,让他带去学校当午餐。

因为饭量和营养跟上来,削瘦的骨骼上渐渐丰满起来,一张脸也越发的白净好看。

他穿着红悦分发的新校服,肩上挎着灰布包,手里抱住几本书,日日干净沉淀,很受女老师的喜爱。

一位从华南师范过来代课的女老师,非常喜欢他,午饭间便邀着他去职工宿舍,给他讲基础知识。

下午放学再补两个小时,敬颐七点钟准时回金家,吃过大饭盆的晚餐,又开始忙金公馆内的活计。

一天二十四小时,除了睡觉时间,他基本没有停下脚步,仿佛知道瘦弱的身子经不起风雨,他干起活来全心尽力。

充足的劳作和足够的粮食,让吴敬颐飞速成长。

即使同他处在同一个屋檐下,曼珍每见他一次,都发现他跟上一次长的不一样。

吴敬颐忙,曼珍倒不忙,生活恢复了平和无聊的时光,少年的腿也好了,她不用再去看热闹,二人偶尔在公馆内堂碰见,一个是大小姐,一个是家佣,八竿子打不着也就当做你不认识我,我不认识你。

曼珍十二三岁时开始发育,平坦的胸部在酸痛交加中慢慢的隆起,十四岁已经有了鲜嫩起伏的形体。

这日爸爸给了她一张大钱,让她自己去逛美资百货大楼,曼珍带着小环一起去,带别人不合适,她需要买大一号的胸衣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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