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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医之名,起初只是在小范围内传播开,但是很快的,芙蓉街神医一事,火速传播遍整个永山城。
而且传言总是越穿越玄乎,传到最后,都说是芙蓉街上来了个神医,能够起死回生,在众目睽睽之下,施展医术,救活了一个死人。
并且被救活过来的那人,当场脱胎换骨,宛若新生,简直是神乎其技。
有人对此表示怀疑,但也有人信了,在四处搜寻这神医的踪迹,更有豪绅不惜下重金寻求,希望找到这个能起死人而肉白骨的神医。
恐怕所有人的想破脑袋都想不到,他们到处搜寻的那位神医,此时正在永山城外七里坡上的半边破庙中,备受煎熬。
时值正午,烈日高悬。
火热的阳光下,一身游医打扮的王富贵头顶着毒辣的太阳,一动不动的站在空地上,已是热的半头大汗。
过了许久,等他站足了整整一个时辰后,立马转身一溜烟的跑回阴凉处,那里摆着半张破椅子,他赶紧一屁股坐下来休息。
他这刚一坐下,身边立马围来一群孩子,其中一个端来一杯凉水递来,他赶紧伸手接过,一口饮尽。
但在他喝水的同时,其他三四个孩子们却七手八脚的把他的臭鞋子脱了,也不顾他的臭脚丫子,一个两个的拿起狗尾巴草挠他脚底板。
“哎哎哎!
你们慢点!
哈哈哈……”
“啊哈啊哈,等等!
让我喘口气先!”
“哈哈哈哈哈!
我受不了啦!
快放开我!
要笑死啦!”
……
獒犬不忍直视的看着宛若接受酷刑般的王富贵,回过头看向余秋,疑问道:“黄师父,这样做真的有用吗?”
闻言,正在逐张撕扯身上药效都已流失完的金疮药的余秋,抬头瞥了一眼不远处的王富贵,漫不经心道:“有用的。”
此时他的肌肤已经恢复如初,这全亏金刚不坏体神功所带来的强大的自愈能力。
其实好几天前他就能够褪去身上那层痂壳了,只不过当时他无心无力,在处理体内乱成一团的经络,才拖了一两天,没想到正好还能配合着演上一出戏。
“他演技还不错,就是气势弱了些,还有那股从骨子里透露出来的猥琐气息,只要把他这些改掉,装起神医来也就能更像一些。”
“时日不多,我只能用这粗鄙的方法了,让他练站姿,是为了改正他的气势,让他憋笑,是为了让他能保持冷脸,不至于到时候被人一咋呼就露馅。”
“原来如此。”
獒犬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今日距离余秋把王富贵推出去做神医,又过去了三天时间,这三天时间,余秋勉强恢复过来一些力气,能够靠着自己的双腿行动自如。
而两只手臂算是彻底的废了,无力的捶在左右两边,无论是依靠自身力气,还是调动内力相助,两只手始终没有丝毫知觉,就像是长在身上的两根木头一样。
这让余秋更加迫切的想要提升自己的医术等级,好研制出高等级的药物来治疗双臂,他可不想就此失去两臂,从此当个断臂大侠。
除此之外,余秋还得想办法在短期时间内,提升自身的实力,预防到时萧燕北的追查过来。
以他目前的状态,别说是碰上萧燕北,就算随便来个会武功的小角色,都能轻松拿下他来。
想要在短时间内提升实力的方法不多,但也并不是没有,拥有系统的余秋,其实一直都有一个想法想要尝试,但是经过多次考虑,他不打算那么做。
但今时不同往日,眼前他陷入了巨大的危急之中,必须得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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