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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因为我爱的人最喜欢春天(第1页)

余幼笙低头,见季宴礼正弯腰为她系松开的鞋带,沉声在来往嘈杂声中清晰依旧:“山上人多,跟紧我。”

“好。”

余幼笙耐心等季宴礼系好起身,又从口袋里拿出一颗彩色透明质包装的糖果。

男人骨节分明的手将糖递过来:“运动前补充糖分,防止血糖降太快头晕。”

余幼笙认出来,还是医院那天见过的糖:“啊,这个糖你和我说过,是你当时的病友送的。”

拆开包装,她将糖含在嘴里,感受丝丝清甜在舌尖弥漫,含糊问道:“那他后来病好了吗?”

“……没有,”

季宴礼闻言沉默几秒,随后抬手揉揉她发顶,“但我相信,总有一天会好的。”

余幼笙点头表示赞同。

医疗科技飞速发展,她的一型糖尿病在十年前,还被称为无法战胜的终身疾病,最近Vertex的干细胞疗法都快进到步入临床;更不必说各种癌症攻克也逐年有好消息。

塔驼峰空气清新,微风拂过时,还能闻到空气中春天独有的味道。

慢悠悠地沿着山路向上,看着环山遍野的翠绿、以及从层叠叶片缝隙中钻进来的日光,心情都不自觉变好。

半山腰搭乘缆车,两人自然牵手坐在包厢同排,隔着玻璃看窗外郁郁葱葱。

余幼笙右手被季宴礼牵着放进口袋,眺望百年老树枝丫上的新叶,忍不住道:“出生前,家里人请大师给我起名字,最后用的笙字。”

“但在所有季节里,我最喜欢春天。”

“我生病是在冬天,那段时间觉得特别难熬,”

余幼笙回头着看向季宴礼,以及男人身后铺开的大片蓝天白云与生机勃勃的绿,轻声道,“但春天是不一样的,无论是刚播中的嫩芽、还是百年老树历冬后的枯木,都有重生的机会。”

春光会平等地爱怜所有人,于是在世间播种希望。

“所以,哪怕知道你可能不想出门,我还是想和你一起来,”

抬手看光照从指缝中流过,余幼笙弯眉笑了笑:

“季宴礼,我也希望你能看到这份春光。”

季宴礼静静望着侃侃而谈的余幼笙。

为了踏青游玩,她今天特意化了淡妆涂着口红,精致五官更显立体,吹弹可破的皮肤在春光明媚中,越发白皙透亮。

此刻余幼笙沐浴在春光中,发顶与肩头都跃动着金灿光点,笑容鲜活而明媚,让季宴礼有过一瞬间恍惚。

窄小的空封闭空间里,他仿佛又回到十三年前的那个冬天。

原本毫无交集的他们,意外住进同一家医院;那时十六岁的季宴礼被告知患上支气管囊肿、位置不好要做开胸手术;而同时确诊一型糖尿病的余幼笙,则因为父亲医闹伤人、故事在医院沸沸扬扬。

被父亲家暴,是季宴礼自小最熟悉的事情。

于是乎,他不由对登上当地新闻报道的女孩留意几分,记住她的脸,也自然在医闹几日后撞见父女两人时,人群中一眼认出余幼笙。

那时她只有十四岁,比现在病弱许多,蓝白的病号服宽大到像是麻袋套在身上,走廊上费力地推着输液架,却还在讨好地朝身旁粗鲁的中年男人微笑说话,嗓音软糯。

或许是在卖力迎合的余幼笙身上看到过去自己的影子,在男人不耐烦地大声驳斥、习惯性地抬起胳膊欲要打人时候,从未多管闲事的季宴礼拿出手机拍照,快门摁键声在走廊清晰响起。

那时同样是病秧子的他坐着轮椅,后季老爷子派来的律师倒很有威慑力,几句话将男人震慑,吵嚷声很快惊动其他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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