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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紫檀木小匣子,长不过半尺,宽三指,中空,里头装纳的不是毛笔狼毫,而是一柄剑。
匣子是在泾县四宝斋买的,足足花费十两银子,颇为贵重。
要知道千文一贯,一贯一两,寻常人家,十两银子可以花销许久。
掏钱付账的管家华叔肉疼不已,但没办法,少爷喜欢。
多年以来,陈三郎不喜风月,不好装饰,独爱文房四宝,在这些方面,花钱委实不少。
当然,这一次华叔不知少爷购买匣子的用途,不是用做笔匣,而是剑匣。
神秘小剑,绝非凡品,尤其温养之际,不可随便置放,以免精气外漏流逝,白白浪费功夫。
故而必须盛放在某些特殊品质的载体中,比如上佳的紫檀木。
依据帛书所记,温养此剑,需每隔十二个时辰便滴血一次,直至吸纳满足。
持之以恒,方可小成,焕锋芒;及至大成,锋芒毕露;得驭剑之术,可御剑千里,斩人头颅。
堪称仙家手段!
当一开始接触了解到这个前景时,陈三郎内心震撼欣喜,无以复加。
对于送来此剑报恩的红鲤,倍感好奇。
而目光进一步拓展开来,则是对于这个世界的所知肤浅,感叹虚度二十年,依然为一只井底之蛙。
嗟叹之后,正式开始养剑,顿时被血淋淋的痛楚现实所惊醒:想当神仙,挥洒神通,难,真难。
指头放血,涓涓以流,痛入骨髓,简直非人忍受。
书生的身子骨,本就孱弱,哪里禁得住养剑的损耗?只怕挨不过两三天,整个人变成人干。
然而养剑一旦开始,便不宜中断。
断了一天,就意味着前一天的血白流了;断了三天以上,前面所有功夫尽数付之流水,一切又得重头来过。
既然开始了,就得咬着牙拼命走下去。
一番思虑后,陈三郎所能想到的办法很笨,就是吃。
把胃口吃起来,把身体吃起来。
平时一日三餐,他一顿一碗饭,现在一顿吃三碗,一天吃六餐。
至于青菜鱼肉,毫无挑剔,大口嚼吃,如猪牛上桌。
这番吃相,让陈母等人看得目瞪口呆:这还是那个温文尔雅的三郎吗?
但陈三郎能吃,总不能不给,唯有尽量满足,想吃什么买什么。
今天鸡鸭,明天牛羊,轮流着来。
笨方法往往能起到好效果——养剑伊始,病怏怏,四肢无力,精神疲倦,面色苍白无血色。
但渐渐的,有所适应了,饮食跟了上来,总算维持住损耗的临界点,不至于崩溃倒下。
只是每天放血,远非大吃特吃便能补得回来的。
于是,在明媚的阳春季节,陈三郎一天比一天消瘦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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