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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华扶着案头问:“您怎么知道是我?”
“泼辣,胆儿肥,爱红裳,还很美!”
他用另一种语气说,似乎隐含着笑意,“可不就是你么?”
噶尔丹浓眉大眼,眼神炯炯,身材高大协调,倒不显蛮横,反而有种儒雅的气质,如果两人之间没有隔着血海深仇,安华就会毫不犹豫的封他一个美大叔的称号。
安华脑袋迅速运作,说:“我没见过您老吧?您怎么就知道我是那样的呢?”
“唔,你来找我喝茶聊天?”
噶尔丹的脸在烛火下半泯半灭,手里还拿着那碗茶,悠悠的转着,一双眼睛冷冰冰的睃着安华,安华觉得脊椎骨发凉,当年碰到熊瞎子她也没有此刻这么害怕这么绝望过,枭雄果然不是说出来地。
她索性把心一横,最坏也就是个死,死了就能见着玛法和墨尔根了,说不定还能穿回去呢。
她仰头问:“您想怎么样?说吧!”
噶尔丹突然笑了:“小姑娘,你有一种孤勇!”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可汗,您也有一种孤勇!”
“唔,你还是个牙尖嘴利的丫头!
那这么说我们是一种人喽?”
他倒不生气,从桌下拎出了一个小箱子,箱子里有个红绒球,安华认得。
她天*玩,绞尽脑汁的玩,有次实在无聊的狠了,然后就和萨仁萨青宝音等嘀咕了一番,仿着电视剧里大家闺秀抛绣球选女婿的花样,弄了几个绣球来。
选一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搭个高台,女孩儿往上面一站,威风凛凛的把绣球抛出去,抢到绣球的男孩子就可以和女孩子约会了。
安华总共抛过三次,第一次被巴克度捡到了,第二次被墨尔根捡到了,之所以用“捡”
这个字,是因为当事人根本不承认绣球是自己抢地,满口抱怨,还怪绣球不长眼,偏偏撞到自己怀里来,安华气个半死。
第三次倒是有个男孩子很给安华面子,他拳脚功夫很好,拼命的抢,安华就站在高台上面看着,他一个人对付巴克度和墨尔根那两个讨厌鬼,实在打不过就用身体护着绣球,半柱香之后绣球还在他手里,安华当时很开心,决定跟他约会。
巴克度和墨尔根却一人抓住安华的一条胳膊,毫不讲理地把她绑架了回去,安华为此跟他们大吵了一架,约会的事当然不了了之了。
她记得那个男孩子,一身玄色的细葛布长衫,外面一件蒙古人常穿地羊皮坎肩,唯一不同的是他的坎肩周边出着黑色貂毛。
他个头很高,头发编成小辫子垂在脑后,左右鬓边还垂了两条,安华觉得他很帅气。
其实安华见过他很多次,他们总在街上碰到,起初安华也不在意,直到他三番两次地来抢绣球,她就知道那不是偶遇。
少女的敏感告诉她,那个有些傻气羞涩的男孩子喜欢自己。
可这绣球怎么会在这里呢?
“你还记得他吗?”
噶尔丹轻声问,带着某种希冀,又赶紧抢着说:“阿平喜欢你,很喜欢。
不论寒暑,骑三天三夜的马只为看你一眼,猎了一只鹰兴致勃勃的准备送给你,到了地方又怕吓到你,所以不敢张口。
采了一朵雪莲说要送给你,结果揣在怀里骑了三天的马,花瓣却磨掉了。
他从来不求我,上次求我说他要娶你做王妃,又说你玛法宝贝你,怕安亲王不肯把你嫁到准噶尔去,就嚷嚷着上前线,说打了胜仗就以娶你为和谈条件之一。”
安华记得那个总穿玄服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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