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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故事,现在听起来都非常有感染力,好多我都直接用在了《盗墓笔记》中。
我在那个时候已经确定们所有最初的乐趣,只能来源于故事。
这也是后来我对故事着迷的最基础的与原因,因为我能百分之一百地享受到故事能够传达的乐趣。
之后我的人生,穷极形容就是“无聊”
二字,在各方面都失败,用现在的话说,可以被称呼为废柴。
有人说,一个人生下来,上天总会给予一些特长让他可以帮助他人。
然而,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真的就觉得自己任何特长都没有。
在我的朋友圈里,总有这样的现象:成绩好的学生,体育一般都不会太好;如果体育好的学生,成绩一般都不怎么样;成绩和体育都好的学生,一般都长得丑;成绩和体育都好,长得又不丑的同学,一般都会早恋然后被开除;成绩和体育都好,长得不丑,而且特别规矩不早恋的同学。
后来都变成了gy了。
我想说的是什么呢?我想说的是,我和上面一点关系都没,就是这个社会的悲哀。
从来没有人关系一个体育和成绩都不好。
而且长得丑且到处逃课不守纪律的孩子。
很多时候午夜梦回,我都觉得上帝是那么不公平。
我身边所有的人都有传奇的人生,为何我的人生是这个样子的?
当时我身体不太好自从小学时有一次考试晕倒在考场上之后,每次考试老师都对我重点盯防,会把我安排在通风且温度适宜的地方。
这个地方一定是全考场的风水宝地,老师监考的时候,除了巡视之外,都一定会到那个地方休息,且经常顺便来问我的身体状况。
生怕我死在考场上,所以作弊这一套也行不通了。
而旅游啊,运动啊就更和我没缘分了。
我天生长了一对渔民脚——脚趾很长,而且大脚趾最长,懒洋洋游泳的时候特别有用,可是一旦需要爆发力的时候就完全没用了。
加上只要太阳稍稍大一点,就很容易忽然到地口吐白沫,体育老师看到我就好像看到了校长儿子一样,呵护备至。
所以我的大部分体育课,都是在树荫下。
穿着白衬衫手捧小说度过的。
对于我自己来说,早期这样的生活还是相当惬意的,除了被球场上的帅哥踢出的香蕉球击中闹大从楼梯上滚下来以外。
我还是特别喜欢那些安静的、不出汗看书的日子。
我想很多人都有我这样的经历,但是未必有我这样的绝对。
那个时候,我几乎所有的时间都在看小说。
我把图书馆掏空之后转向民营的小书店,从书架上的第一本看起。
本本都是花钱借,很快钱就不够用了。
对于毫无特长的我来说,赚取生活费这种事情简直是天方夜谭,我便开始赖在书店看书,但是通常是看三本借一本,因此老板也不好意思赶我走。
因为我初期到底是个大客户,之后虽然借的少了。
但频率高啊,总量还是不错的。
我觉得我的情商就是在这个时候培养起来的。
到初中结束。
我已经再没有书可以看了,便开始自己写一些东西。
虽然质量都不高,但是在完成一轮正规的小说阅读之后,我忽然有一种很强的*——我想自己写一篇小说。
当时的这个想法和任何的梦想都没有关系,我压根不想成为一个作家,当时我只是觉得写出一个好看的故事,能让所有人在我背后抢着看,是一件多么拉风的事情啊。
那一年,我开始真正动笔。
从最开始的涂鸦写作,到自己去解析那些名家作品,缩写、重列提纲、寻找悬念的设置技巧、寻找小说的基本节奏,仅仅两个月的时间,我便慢慢地发现,我写出来的小说,越来越有样子了。
可是,我还是不敢投稿,废材的人生让我很难鼓动自己走出这一步。
当时还没有电脑,我使用纸和笔,在稿纸上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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