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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红颜祸水一(第1页)

我的世界里,

从来没有过光明。

“喂!

快去干活!

今天可是迷途之乡的大日子,别给老子在这里装死。”

长着鲶鱼头的肥胖妖怪狠狠一脚踢到了我的肩上。

“是是!

老板。”

我连忙从分配给我居住的草地上爬起来,以免真的惹怒了他,被狠踢一脚和饿肚子比起来差远了。

那种来自内心的饥饿感能把人活活逼疯。

叹了口气,我推开了沉重的店门。

这是一家开在迷途之乡里极其华丽的古式餐馆。

在这里工作的既有沉鱼落雁的美妖,也有像我这样,在厨房里打杂的小妖。

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妖怪都不用吃现实中的食物,我们的饥饿主要是因为妖怪的灵魂感到了空虚,而想要补充这份空虚就需要吞噬人类的精气来填满。

所以即便很多妖怪讨厌人类,却又不得不在他们的附近居住,因为它们需要吸收人类的精气来弥补自己的饥饿。

迷途之乡,就是这样一处为妖怪开放的狩猎场。

不过狩猎场是从前的名号,在被除妖师打击掉不肯妥协的顽固分子后,迷途之乡变成了为人类提供服务的天堂。

作为妖怪的我来说,

我很讨厌这样。

按照老一辈的妖怪的说法,从前进入迷途之乡的人类都是被妖怪们吸干精气然后随便丢掉。

而现在他们却不得不低声下气变着花样地求着人类来到店里消费,等到他们吃饱喝足、玩够爽翻,妖怪们才能在他们缴费时收取一点精气作为报酬。

那点稀薄的精气还不足他们身体里的百分之五。

不过这也是除妖师定下的规矩,它们被准许扭曲妖怪的世界在人间开设店铺,但吸取精气时不得超过百分之五。

百分之五是什么概念?

这点相当于人类跑个步消耗的精气在整个店铺里的员工们分摊完后,才能扔一点残渣给我填饱肚皮。

还尽是些劣等人类体内抽出来的垃圾精气。

每次吸收完这些人的精气,我都会忍不住想要将它从身体里吐出来,但看着那些在街上磕头乞讨着别的妖怪施舍点精气给它们的低等妖怪,我又会忍住呕吐的欲望。

我们固然可以靠普通食物来满足空虚的灵魂,但那只是暂时的补充,一个妖怪要是大半年没有吃到精气,那他差不多也快去见上帝了。

所以哪怕精气的味道再恶心烦腻,我也不敢浪费。

这样说起来,

天上的神恐怕是我最不相信的存在了,但最近老是被派来给厨子点火烧菜的我倒是很希望能有属于妖怪的神来拯救我脱离这个单调乏味的世界。

脱离迷途之乡的念头在经历和外界妖怪的战争后,变得愈加强烈。

可惜的是,世上并没有属于妖怪的神。

而我也不是拥有强大妖力的妖王。

所以我没法在脱离群体后仍能生存下来,但即便没法离开妖怪的群体,我也不想一辈子就这样,在别的妖怪手下苟延残喘地活着。

我想自由,没有压迫的自由。

在山野间尽情狂奔,在田地里肆意翻滚,闻着春日里的花香沉沉睡去,在夏日中的烈阳里缓缓苏醒。

这是我的理想,很简单却遥不可及的梦。

毕竟我和人类不同,他们只需要满足肮脏的肉体,我却需要填饱自由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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