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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类型,疯疯傻傻的一个丫头,而且特没心没肺那种。
当初我看上她完全是因为一时失足才中了她的套。
可我知道胖子特别喜欢她,证据就是某次喝醉酒后,胖子很严肃的对我说:她是个好女人,对她好点!
如果你真不喜欢她,就让给我。
胖子是我为数不多的真正的朋友之一,我不是那种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人,但也不是那种会为女人而插朋友两刀的人。
所以酒醒后我没有和胖子提过这件事。
但是,我觉得我得和司琪分手!
原因是,我不爱她。
出于一贯的思维方式,我一直觉得“爱情”
是个很神圣的东西。
我也很固执的认为,一切神圣的东西,都是应该伴随着伟大严肃并富有传奇色彩的背景下诞生的。
比如耶酥的降临或者哈雷彗星的拜访,伟大的周星星在《鹿鼎记》里面都说了:绝世武功都是动辄就要练个一百几十年的。
顺这个逻辑推下去,和司琪在一个肮脏的小火锅店里的相识,怎么能和“爱情”
这么个伟大的字眼联系在一起呢?
我心里清楚司琪很爱我,所以我认为在这场感情中,她得到了爱情。
可我没得到爱情呵!
我觉得不公平。
我觉得我亏了!
亏大了!
喝下一打啤酒后,我在朋友的酒吧里对身边一个陌生的女孩说出了脑子里的念头,我红着脸,红着眼睛瞪着她。
我已经忘记了她是什么时候坐在我的身旁,又或者是我坐在了她的身旁。
她带着浓厚的兴趣看着我,然后笑嘻嘻的对我说:“你平时就是用这样的话出来泡mm的吗?”
我斜着眼睛看她:“你觉得我在泡你?”
她笑得很含蓄,但一点否认的意思都没有。
这让我觉得很窝火,我承认她很漂亮,但我觉得不能让她这么感觉良好。
我红着眼睛,很严肃的告诉她:“我在诉说一件很严肃的事情──我要和我的女朋友分手!”
“分手之后呢?”
女孩眨着眼睛说话。
出乎意料的,她的语气非常平静,似乎我说出的这严肃的事情在她看来非常寻常。
我喝了口啤酒,摆出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脸上一副荆柯去刺杀秦王一样视死如归的派头:“去寻找真正爱情!”
──我把“真正”
这两个字咬得特别重,用一种非常严肃非常神圣的语气告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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