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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混凌(第1页)

原来当年莫老曾经亲眼目睹一朵不世奇药绽开,只可惜当年莫老修为浅薄还远远不能登上山顶。

如今岁月匆匆莫老被困在黑石头中已经不知道多少年月,再次来到这里,却是连莫老也不敢肯定那朵不世奇药还在否。

不过对于林轩来说,不管现在那朵不世奇药是否还在,他都要爬上去看个究竟,因为林轩已经开始察觉到自己体内脉力已经越来越是混乱,虽然现在五脉看似井井有条,但实际上就差那么一根稻草,随时都会发生碰撞。

在被脉怨所追杀的两天中,林轩几乎不敢轻易动用叠加技,生怕使用太多会导致体内五脉不稳。

故此不管如何,如今自己却是已经没有了退路,要么拼命往前闯,要么就只能找个地方等死。

按照莫老的指点,林轩快步向着眼前山峰中冲去,青螺山连绵千里,山峰众多,但很少有人能够登上几座山的山顶。

因为即便是那些顶级大能来此,待上山之后会发现自己越来越冷,不管是用脉力还是用脉器都无法将这股寒冷驱逐,只能默默忍受这股刺骨冰寒。

越是往上走,这股寒气就越是冰冷,不管你是脉师还是星脉师,乃至是星脉师之上的域主全部如此。

故此一句高处不胜寒,便被用来形容青螺山,丛林之中,林轩身影却是快若鬼魅,脚下不时闪烁过道道脉纹,眼前不管是山也好,水也罢无不踏若平地。

开始还好,但当林轩登上山头不多久,忽然察觉整个人身子一沉,仿佛被人捆绑上百斤巨石一般。

虽然这种沉重感对于林轩来说根本算不得什么,但每当林轩走上一步这种沉重感就微微的增加一分。

“这青螺山也不知道是什么来历,越是往上走,越是感觉沉重和冰冷,你正好借此淬炼肉身,我记得半山腰有一处药泉,是滋养肉身的好地方,咱们还有两年多的时间不急。”

当ri那傻子说林轩活不过三年,莫老便一直在黑石头中苦思冥想,最终便想出三个可行的办法可以给林轩续命。

第一便是不断淬炼肉身,将肉身继续突破,这样体内经脉中的脉力空间便会变大,至少能够保证林轩再多活数年。

而第二办法,便是借助不世奇药强行修炼到大脉师,到时候脉力贯穿全身经脉,浑圆一体,也许能够渡过难关,但也许会让林轩踏入死胡同,但具体如何却是不知。

最后一个办法说来也是最简单的,便是自废全身脉力,这样自己能够重新做一个普通人,加上一身坚固无比的肉身,存活二百年不是问题。

当然最后一个办法林轩想都不想便彻底否决了,如果放弃自己的梦想,去做一个普通人林轩宁愿一死。

此刻听到莫老的话,林轩不由暗暗点头,沉下一口气后,纵身一跃竟然向着山峰疾奔而去,一路疾奔让林轩身上的压力越来越大,但对此林轩却丝毫不在乎,炼体便要激发自己全部潜能不断去突破。

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如以往那样去淬炼肉身了,如今正好借助青螺山特有的环境,将自己的肉身再度淬炼一番。

“呼呼呼!”

青螺山的山山道之上,两名男子正坐在地上大口喘气,两人都是大脉师巅峰,虽然两人看似年纪不大,但看身上服饰便知道两人乃是混凌宗之人。

因为只有混凌宗这种顶级门派才会身穿这种用金丝玉线,缝制出来的长袍,所谓金丝玉线可不是金子和玉做的,金丝乃是金蝉之丝,在大陆中心,金蝉丝每年产量不过百斤。

而玉线则是白玉蜘蛛所喷出的网,一只白玉蜘蛛十年才会结一张不过三米左右的网,用金丝玉线来缝制衣袍,仅仅是做工便要数年之久,期间还要加入一些十分jing巧的脉阵,几乎每一件衣袍可谓是价值连城。

虽然不是脉器,但也足以兑换百柄地品脉器来,而最大的金丝玉线产地就只有混凌宗,所以也唯独只有混凌宗弟子才会如此奢华。

“呼呼呼,鹏英,我有些撑不住了!”

李洪宣大口喘息着粗气,现在他每走上一步,身上就要多加千斤之重,加上刺骨寒风吹过,急速消耗着他的体能,即便他身为大脉师巅峰此刻也有些坚持不下。

一旁被唤作鹏英的男子闻言不由苦笑道:“师尊这下也太狠了,百血草在青螺山一万八千米的地方才有,咱们现在想要爬上去,至少要等到突破星脉师才行,师尊现在就让咱们去摘百血草,分明就是想要咱们在这里好好淬炼肉身,可这也太难了。”

“是啊,我就没听说过,那个大脉师能够爬上青螺山一万八千米,这简直就是折腾!”

李洪宣不禁摇头苦笑,一万八千米,以他们的能力来说能够爬到一万米便已经是极限,剩下八千米每一步下去身上的重量就要增加千斤之重。

就在李、鹏二人摇头苦笑之时,身后忽然传来一步步脚步声,两人眉头一轩回头扫去,只见一个身影正从山下疾奔而上。

这道身影速度极快,一步踏出就一跃十米之外,见此两人眼睛一瞪,心中不由一惊心道:“这是那位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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