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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让你没事出来讨他欢心了,笨!
虽然在心里骂着林柊笨蛋,其实对于林柊今天的举动,夕还是打从内心的感到高兴的。
所以,联手安排好货物的入库工作后,小两口就兴高采烈的回家去了。
夕拍拍手里的西瓜:“虽说咱部落也有种,但是论味道,还是他们的比较好吃。”
“那是,这天气吃西瓜正好,还是夕知道心疼人。
对了,我叫人准备了你最爱吃的火锅。
配着西瓜吃正好。”
在没有空调的大夏天吃火锅,你们的口味可真重。
不过,林柊和卓夕才不管这个,他们一直都是这么吃的。
在这里,他们就是王,他们说这么吃最好吃,有谁又能说个不字呢。
现如今,林柊和夕居住的地方也不再是当初的那间小套房了。
他们现在的房子虽说比不上那些金碧辉煌的宫殿,可好歹也是个三进三出的小院落了。
林柊可不是圣人,部落越来越繁荣,自己当然也得给自己谋点福利。
同时,既然部落的劳动力已足够,交换回来的奴隶自然也开始为贵族阶级服务了。
所以,作为部落最上层的林柊和卓夕,终于过上了有人伺候的奴隶主生活。
一切都有人服侍的他们,在换好衣服后。
西瓜和火锅都已经准备好了,家里的奴隶也识趣的退了下去。
可是,无论林柊怎么暗示明示,飞鹰就像一根柱子一样定在自家的饭厅里不动了。
“我看,你小子是皮又痒痒了吧!”
卓夕终于忍不住,打算用暴力对付自己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了。
没想到得是,这次飞鹰并没有惨叫着逃跑,而是十分光棍的往地上一躺:“你先打吧!”
“不过,您打完了得让我吃个够才行!”
“……”
这是什么情况,用行动来告诉他什么叫‘记吃不记打’吗?
林柊深深的为自己派他去准备食材的的举动感到后悔,他这不是送羊入狼窝吗?他的二人世界,他的烛光晚餐,因为多了一颗无比闪亮的电灯泡,什么感觉都没有了。
而此刻的飞鹰则非常有感触,看来只要豁出去这张脸不要了,城主两口子也拿自己没辙,看来不要脸的人,才是最厉害的那个。
至于,城主两口子会不会秋后算账?他现在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先吃了再说!
所以,他很自觉的从地上爬了起来,进厨房拿了碗筷,很热情的招呼到:“都愣着干嘛,快来吃啊。”
……,那个!
他们想说的是,这是是他们家?而且他们真的没有邀请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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