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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骑士王之荣耀(第1页)

下了线,黎振轩并没有急着会学校,而是在一家乐器店里买了一把499的原木吉他。

小说上已经铺垫好了,接下来他准备在音乐上下点儿功夫。

歌曲,他的脑子里有无数未来出现的经典好歌,乐器,手中的这一把原木吉他勉强够用。

黎振轩开始考虑给自己找个可以练歌的地方。

黎振轩上辈子的经历称的上是复杂。

大学毕业之后黎振轩找了一份很普通的白领工作,薪水少,工作忙,整天足不沾地的同时,还要承受同僚的挤兑和上司的责难。

某次醉酒之后的黎振轩一怒之下在酒吧里就把那个总是看自己不顺眼满嘴CNMLGB的部门主管给开了瓢,工作自然是丢了,他一咬牙,也没有再找工作,而是南下横店当了群演,希望能够在横店找到机会一举成名。

现在想来,当时的自己真真是太甜了。

横店的群演数不胜数,真正从群演之中崛起的明星有几个?

黎振轩在横店混了三年,没混出什么名堂,却从横店混到了北京,成了一个‘光荣’的北漂,期间在饭店擦过盘子,在酒吧唱过歌,给人伴过舞,做过编剧,写过小说,及至年近四十,虽然没有获得什么成就,但是因为经历的多了,所以什么都会一些,音乐方面,他的音色也算是挺好,吉他弹的也过得去。

但是上辈子是上辈子,这辈子是这辈子。

上辈子他虽然会弹吉他,但是弹奏乐器这种事情讲究的就是一个熟练,上辈子乐感能不能被继承,黎振轩的心里都没谱。

更何况,想要在音乐这条路上闯出名堂,靠着自己原本那半桶水的水准显然是不行的,纵然他的脑海之中有无数经典好歌,唱不出那种味道,演绎不出那种感觉也是无用之物。

今生想要取得非凡的成就,除了仗着他脑海虽然,这肯定会让自己很忙。

但是既然决定走上这条路,那么就不该矫情的想要过普通人的生活。

一边享受着万众瞩目的闪光灯,一边又想要轻轻松松的不费半点力气,这天下间哪里有那么便宜的事情?

在家练歌是肯定不行的,老妈现在一心想着他努力学习,考一个好大学。

考体育那个因为高考加分所以就算了,可是如果老妈知道他又是写小说又是玩吉他,非把他这个玩物丧志的不孝子揍死不可,所以在家肯定不行。

但是除了家之外,他又无处可去。

最终,黎振轩把脑筋打到了学校后面的小树林。

……

梅若菊有一个特殊的习惯,因为母亲是学校老师的缘故,她拿到了学校后门的钥匙,那一片人迹罕至的小松林就此成了梅若菊每天中午休息闲逛的禁地。

每一次中午放学后,如果不回家的话,梅若菊都会习惯性的来到这片小松林里独处一会儿。

到了高三,很多家长都不希望孩子将中午宝贵的时间浪费于往返学校上,甚至有些家长会为了照顾孩子而就近租房。

曹雪是梅若菊母亲的同时也是她的老师,本身就是一个性格颇为严厉的人,对她的管理就显得格外的严格。

不但在学校之中对她的学习严格要求,即便是在回家之后也常常对她进行单独的学习辅导。

虽然从未曾说过什么,但是母亲严格的管理确实给了梅若菊巨大的压力。

每天中午的放风时间,成了梅若菊唯一舒缓自己压力的机会。

她喜欢借着这个机会偷偷的看一会儿小说,小说永远都塞在她的课桌里,不敢带回家。

今天,她同样带了一本。

诛仙。

她喜欢亦舒的小说,喜欢亦舒笔下那苍凉悲伤的爱情。

她也喜欢张小娴的小说,喜欢笔下那理智到残酷的感情。

她同样也不反感琼瑶,即便明知道琼瑶笔下的爱情男女总是失真,但是她也愿意去幻想那一份完美的案情。

她看诛仙,只是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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