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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可思伸着的手停在半空,然后臂肘一弯,将手中那勺粥送到自己嘴里,品味的咽下:“我这也算和你吃一锅粥算一家人了。”
他放下勺子,站到胭脂对面,双手搭在胭脂双肩:“胭脂,你能让我陪着你就是最好的休息。
不但今天明天我希望是——一辈子。”
胭脂低头嗤笑伸手想要拍掉林可思的手:“别演了,奥斯卡影帝非你莫属行了吧。”
“不是玩笑。
这是我难得正经中的一次最正经。
就当表白吧,胭脂我希望再有五十一小时零三十分后就能通过实习期,转正。”
林可思抬起胭脂的下颌,让她的目光和他对视。
神情极为严肃的说。
“呵——别闹了。”
胭脂垂下眼帘:“累。
你不用睡觉,我要睡了。
晚安,今天谢谢你。”
胭脂从他肩膀下钻出去往浴室走。
“胭脂——”
林可思叫住她。
“你不是喜欢机器人吗?我准备像机器人一样不吃不睡直到你同意为止。”
“好,那样可以减肥。”
胭脂停顿半分钟,没回头扔下这句进浴室,关门。
林可思勾唇,眼角眉梢带出笑意。
有趣有个性有刺激他的魄力,喜欢。
男人其实就是喜欢征服的动物,这和他有没有钱有没有社会地位无关,轻易得到的也会轻易舍弃,不易得到的才更有成就感。
所以才有那么多喜新厌旧始乱终弃的男人,其实就是顺当日子过久了,不折腾点难受。
这点说好了是勇于生活,说不好就是贱。
所以能作的女人更能得到男人的心就是这个道理。
那些为了爱情,爱的昏天黑地放弃自我的女人往往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然后说爱情是个屁,世界欺骗了自己。
其实不是世界欺骗了你是你看错了世界看错了爱情的本质。
胭脂定好闹钟睡醒是七点,伸了个懒腰想到今天还要去殡仪馆办丧事,捡了一件素净的黑色的裙子穿上。
推开门,没看见林可思的人。
本来胭脂以为推门会看见他四脚朝天躺在沙发上打呼噜的场景。
厨房门关着只露出一条缝隙,林可思正在厨房熬粥。
皮蛋瘦肉粥香味飘来。
又是熬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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