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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第三次在刘徵家过夜,依旧睡得很好,早上不想起来。
即将五月的天,是刘徵感觉全年最舒服的季节。
他懒洋洋地赖在床上,也不太想起来。
论赖床的习惯,他们都是一样一样地……
说不定秦海峻比刘徵更克制一些,毕竟心里藏着事儿。
他翻个身,胳膊搭在刘徵身上,观察刘徵的反应。
刘徵的反应就是没反应,他对秦海峻的肢体接触,不敏感。
“出去吗,给你买东西。”
“我困。”
“毛线。”
秦海峻爬起来,把刘徵拽起来:“我饿了,走,去吃早餐。”
刘徵睡眼惺忪地摸摸肚子,既然自己饿了,那就去吧。
“你先去洗脸,我再眯一会儿……”
他抬腿夹着被子,换个姿势继续睡。
秦海峻踩了踩他的屁股,下床去浴室洗脸刷牙。
还好刘徵说到做到,等秦海峻出来,他也起了,正在换衣服。
身材特别好,很有感觉,难怪是基佬的最爱。
秦海峻撇撇嘴,一直没忘记向宁那句话,时不时就会翻上心头冒冒泡。
“看什么?”
站在自己身边,想摸又不敢,眼神令人毛毛地,是青涩小少年标志性的表现。
刘徵拿起裤子,首先拉过秦海峻的手,往自己下面摸一把,让他感受感受。
“流氓。”
秦海峻爆红了脸,不过手上的感觉,真不赖。
跟摸自己是不一样的,跟触电似的,刘徵说:“手感是不是特别好?”
秦海峻憋着脸没说话,背过去的掌心酥酥麻麻。
逗自己脸红是种病,刘徵甩甩头,把秦海峻那张红红的小帅脸摇出去。
今天温度很高,穿上一件浅色的短袖t恤,下面一条七分牛仔裤,帆布鞋。
干净清爽的风格,在刘徵身上特别适合,有种明媚和生机勃勃的风采。
也许人们向往的,就是跟自己截然相反的东西。
闷葫芦秦海峻,看了刘徵一眼又一眼,眼睛黏在了他身上似的,挪不开目光。
特别喜欢刘徵懒洋洋的微笑,还有暖暖的眼神。
“傻小峻,走吧。”
刘徵勾了勾唇,在秦海峻面前无限放大自己的优势。
他很明白人与人之间的吸引,靠的就是视觉感官,其次才是听觉触觉,嗅觉排在最后。
当然最重要的是味觉,尝过好味道,一般都忘不了。
刘徵最近总让秦海峻尝试,情感的寄托,可以有很多种。
青春期对异性的冲动和所谓爱情,只是自我需要和激素影响,才不是什么真爱。
人们爱的,不是与自己初恋的人,只是爱初恋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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