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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好听。
对不起是着急忙慌说的,可声音软软的,像是棉花糖。
有朝气,教养很好。
一举一动都透露着洒脱。
手好看。
捡作业本的手白皙,手指细长,指甲饱满圆润,右手虎口处有一颗很小很小的痣。
不知道吻上去会是什么感觉?
胳膊也纤细嫩白到如同细腻的牛奶,手腕间,薄薄一层的白包着淡淡的青色经脉,如果握上去,是否能感受到她手腕处连同心脏的跳动?
更多的印象,就是她穿了一套睡衣。
一套穿了很久,但看着挺好看的睡衣。
怎么会有人穿着睡衣到学校?
果然是冒失鬼。
她从冒失鬼的手里拿过了她的作业本。
手指蹭过被冒失鬼捏过的地方,好像还留有她的余温。
冒失鬼还叫了她的名字。
怎么有人叫她名字叫得这么好听?就像是小宠物窝在怀里的哼唧。
不过冒失鬼又问出口的,是简悠的名字。
嗯,那个莫名其妙跟她作对的人。
她心里对冒失鬼的兴趣就这样淡了几分。
跟简悠是朋友,那肯定不会跟她有什么关系,说不定还会讨厌她。
却没有想到。
冒失鬼到了二班,还坐在了她的身后。
然后便听说,她是失忆的?
她不信。
因为冒失鬼的眼神很不一样。
她看向自己或是简悠时,眼里总有一股说不清的热切和亲昵。
那不像是失忆人会有的情绪,反而像是一本装满了历史的书。
但后来,她不信也得信。
因为相处间,她已然不在乎这件事了。
“我来洗豆角。”
简好的声音将谈言清走远了的思绪换回,她低声:“嗯。”
两人一个择豆角,一个切肉,最后谈言清掌勺,一盘豆角炒肉端到了茶几上。
一人一个馒头就着,晚饭就这样简单解决。
然后擦干净茶几,拿出作业,开始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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