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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晶的效果非常的好。
朱悠悠哭着喊着给她留点,可是被修一口吞下。
修放在嘴巴里左右咀嚼,额,咬不动,但是能感觉到晶石在慢慢变小,于是问朱悠悠,“要不,我就不吞下去,我含着,估计几个小时候能变小,我再吐出来给你。”
“恶心!”
朱悠悠怒,他含了几个小时的东西再叫她吞下,太不卫生了吧,不干。
她不要了,她再去挖,就不信了,只有这一块生命之晶。
“真不要,你想好了?在挖出一块的可能信无限趋近于零。”
修表示不理解,“这有什么恶心的,你要跟男人谈恋爱,谈恋爱那可是要亲嘴的,你喂我一点唾沫,我喂你一点我的唾沫,就是亲嘴。
你跟彭晨能亲嘴,不觉得恶心?跟我这就恶心了?你就没有把我当男人,我不管,我要你把我当彭晨一样的男人。”
朱悠悠被他绕晕了,只觉得要是彭晨含在嘴里的东西给她吃,她也是吃不下的,恶心。
难道她也没有把彭晨当男性?她其实没有喜欢上彭晨?
“啊?这么恶心的。
彭晨会喂我唾沫吗?我不要呀!
我果然不能嫁人。”
朱悠悠立刻陷入愁思。
要是彭晨知道这两只这么理解亲嘴,真的是要哭了。
立马,朱悠悠对他的心热度下去了好几个指标。
当朱悠悠慌神回来,准备问问修,晶石都消化了没。
却见一个光裸的美男子站在她跟前。
美男子光溜溜的站着,大大方方的。
见朱悠悠望着他发呆,美男子皱了皱眉,暗自揣度,这是又怎么了,莫不是看着他想起彭晨了,怎么那眼光有些发散、有些呆滞和惊诧。
修按习惯,无奈的时候垂下眼睑,却瞟到肉玉色的手,惯性的把手臂伸直,再仔细看看。
难道是他的手?这……
修赶紧打量自身,一具堪称完美的身体。
身形看着有些像彭晨,只是比彭晨更高更壮些,修以前都觉得自己大绿巨人的模样蛮帅的,可是见朱悠悠喜欢彭晨那样的,他刚才就在想,他要是有身体,那他要比彭晨再高个七、八公分,肩膀要在宽个二、三公分,大腿、手臂也必须有漂亮的肌肉鼓起的样子,脸的话,修自认比彭晨好看一百遍。
彭晨的脸最多算五官端正,有点男子气概。
而修的脸虽然不如霍英华的俊美,可他有棱有角的脸型,剑眉、长眼迷离、鼻挺如山壁,人中线分明,厚薄适中的唇,加上络腮胡子,也是很有男性魅力的长相。
“哈哈,悠悠,你快点来摸摸我。
我有身体了,有身体了。”
修很满意自己的身体。
朱悠悠本来还因为自动激活的女性意识害羞的发呆,被修一喊话,甩甩头,这种意识就不见了。
果然跑不去对着修的身体,这里戳戳,哪里戳戳,“跟真的一样呢?没有什么区别。”
“那可是生命之晶,你看你之前还嫌弃有我的口水,现在后悔了吧?”
“也没有多后悔,下次再找到生命之晶就归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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