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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侯常乐大摇大摆地踏入均田司内堂,一身锦绣袍服与这衙门内略显朴素的陈设,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后堂内并无他人,只在主位之后,设有一扇屏风,隐约可见其后人影晃动。
常乐轻咳一声,手中盘着的核桃“咯吱”
作响。
屏风后转出一人,正是余瑾。
他今日穿着一身半旧的青色常服,发髻以一根简单的木簪束着,与往日在朝堂上的平章事威仪判若两人,倒更像个清寒的幕僚。
他手中提着一把小巧的紫砂壶,见到常乐,脸上并无半分惊讶,只微微颔首:“侯爷来了,请坐。
刚烹了新茶,侯爷来得巧。”
案几上,两只青瓷茶杯早已备好,茶烟袅袅。
常乐心中暗道一声“老狐狸”
,面上却皮笑肉不笑地冷哼一声:“余大人真是好手段,竟将本侯也算计了进去,平白拖下了水!”
余瑾将一杯茶推至常乐面前,自己也斟上一杯,神色自若:“侯爷此言差矣。
如今京中皆知,我余瑾‘余疯子’之名,早已是满朝公卿勋贵的眼中钉、肉中刺。
侯爷既与我合作香胰子这等独门生意,便已是同舟之人。
外间流言如何,都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迟早,那些人都会将侯爷视作我这一路,何来拖累一说?”
常乐闻言,倒是笑了笑,端起茶杯,却不急着饮,目光在温热的茶汤上打了个转:“余大人倒是打的好算盘。
不过,你可知本侯今日为何而来?”
余瑾端起茶杯,也未饮,只平静地回视着他:“天下熙熙,皆为利来。
侯爷的心思,余某大约,也能猜到几分。”
常乐将茶杯重重往案上一放,杯中茶水溅出几滴:“既然余大人明白,那本侯也就不拐弯抹角了。
原本香胰子之利,本侯占七成,也只答应在朝中为余大人周旋一二,略尽绵薄之力。
如今余大人这般行事,等同于将我常家直接推到了风口浪尖,与那些老牌勋贵彻底撕破了脸皮。
这代价,可不是先前那点利益能弥补的。
余大人,得加钱!”
余瑾闻言,脸上并无波澜,只是拿起茶壶,为常乐续了些热水,动作不疾不徐:“侯爷莫急。
人心不足蛇吞象,这香胰子背后的利润,你我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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