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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玉:
软玉是指闪石类中某些(如透闪石、阳起石等系列矿物)具有宝石价值的硅酸盐矿物。
细小的闪石矿物晶体呈纤维状交织在一起构成致密状集合体,质地细腻,韧性好。
和田玉(软玉)鉴定及分类、命名方法(细则)
声明:本文章版权归“新疆宝玉石检测研究中心岳蕴辉”
所有
一。
前言
本细则是依据gbt―16552《珠宝玉石?名称》和gbt―16553《珠宝玉石?鉴定》两项国家标准制定的,制订时参考了《珠宝玉石国家标准释义》、《系统宝石学》、国际珠宝首饰联合会《cibjo钻石?宝石?珍珠》等权威性专著。
软玉被称为中国的“国石”
,中华民族使用软玉已有4000年以上的历史,从古至今,我国人民对软玉有自己相应的分类和命名方法。
但是由于时代、地域、文化和人们矿物学知识的局限,许多名称和种类划分各地有很大差异,在鉴定和商业活动中引起了一些问题。
在国家标准《珠宝玉石?名称》有关软玉的内容中对分类及命名制订的比较简单,在鉴定实践中容易引起一些误解和抵触,因此,有必要制订一个符合行业实际情况,较为详细的鉴定及分类、命名方法细则。
二。
分类命名和描述方法、术语
1。
“软玉”
一词,是地质行业的矿物学名称,用于珠宝玉石行业会引起消费者和玉石爱好者的误解以及业内人员的抵触,因此本细则规定“软玉”
可以用于珠宝玉石的地质学、矿物学研究和交流,并用于描述该类玉石的大类划分。
2。
在向社会出具的鉴定报告或商业活动中,使用软玉分类中的基本名称和传统名称如“白玉”
、“青白玉”
、“墨玉”
等。
(依据gbt―16552:3.1.1、3.4.3.b;“国家标准释义”
第24条)。
3。
依据gbt―16552有关“产地不参与定名”
的规则,本细则规定不使用“和田玉”
、“玛纳斯玉”
、“青海玉”
等产地名称。
在做具体玉石产品鉴定时由于产地存在很大的不确定因素,因此也不区分产地,例如不写作“和田青白玉”
等名称。
此项规则也符合国际惯例:国际珠宝首饰联合会《cibjo宝石手册》中实用规则第一条总则(b)项:在商业文件中不应指示原产地;第二条实验鉴定报告(c)项:宝石的原产地不必说明。
4。
按传统的观点和行业的惯例,本细则对软玉品种的划分以颜色特征为依据,对品种进行分类。
考虑到玉石产品的复杂性,商业鉴定证书应采取“分类不分级”
的原则。
对品质的初步评价采取对颜色和质地进行简单综合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