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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天河他四弟昨天冷不丁来了大院,我们在门口的时候就撞上了,他也是搭乘了后勤部的车,报了侯天河的名字,就被带去了大门口。”
盛书砚开口解释,“他可能最近眼睛都要盯着大院里未婚的姑娘,所以你最好别来我家。”
程晴“诶”
了声,“他怎么来了?”
她这么一副好像认识侯耀祖的口吻,倒是让盛书砚惊讶了。
盛书砚看着程晴:“你认识?”
这不应该啊?
“不认识。”
程晴不雅地翻了个白眼,“但是知道这么个人,很烦。”
盛书砚:“?”
程晴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来,“你不知道知道吗?我大哥生前跟侯哥是朋友,当年侯哥才进部队没多久,表现很好,很是得领导赏识那一卦。
后来还被领导介绍去学校,跟我哥在军校认识。
大冬天的,侯哥都没一身厚实的棉衣。
他那时候薪水也不高,每个月都还要寄钱回家,自己过得紧巴巴的。
然后那一年,他过年休探亲假,我哥就去商店给他买了一身夹克,算给他的新年礼物。
结果,我哥给侯哥买的衣服,侯哥居然是回了部队之后才知道。”
程晴有些激动,话都说得不是很明白,但盛书砚在旁边一听就懂。
程兵给侯天河寄的夹克,侯天河不知道,那这个包裹又没有寄错,肯定是被侯家的人拿走了。
按照她那个婆母的性子,家里什么好东西都要紧着给自己的小儿子,很有可能就从邮局里拿了这夹克,回家谎称是自己给小儿子买的,侯天河完全不知情。
“如果不是我哥那个人特别要面子,看见侯哥从家里回来后竟然没有穿他给他买的新衣服,特意问了这么一句话,侯哥估计都不知道我哥给他寄过新年礼物。”
程晴冷哼了一声,“那衣服就是被昧下给了侯哥那个四弟吧。”
作为侯天河的弟弟,难道能不知道那衣服是怎么来的吗?先不说夹克的价格,就说这衣服就算是搁到现在,也不是普通的供销社商店有货的,那是她哥哥从友谊商店买来的好货,一般人根本就进不去友谊商店。
程兵是程晴最敬重的大哥,她大哥送给自己最好的战友的礼物却被一个陌生人给强占了,程晴当然对侯耀祖没什么好印象。
很快,程晴别说对侯耀祖有什么好印象了,她都快想要把人揪出来,狠狠揍一顿。
事情是发生在午饭时间。
因为盛书砚舞蹈功底大家有目共睹,而且她这人看起来好像不好接近,实际上谁跟她说话都能聊上两句,给人一种很容易亲近的感觉。
再加上盛书砚不搞“一人高光”
那一套,谁站前排,谁在镜头面前露脸最多,全凭自己实力,让文工团的人心服口服。
何况,她还长得很漂亮,是那种在人群中,一眼就能被人看见的漂亮,女孩子哪里有不喜欢漂亮的香香软软的同类呢?所以很快大家都和她熟悉了起来,中午也一块儿吃饭。
休息时间都是固定的,到食堂的时候,也难免会遇见不少家属。
不过今天,大家在看见跟文工团的姑娘们走在一起的盛书砚时,眼神都变得有些微妙。
盛书砚又不是木头,不可能感觉不出来这些视线里暗含的打量。
她不是喜欢被人蒙在鼓里,还被人看热闹。
所以当盛书砚再一次感觉到有人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之后,她倏然一下抬头,顺势看了回去。
那偷看盛书砚的人大约也没有想到自己会被正主逮了个正着,尴尬之余,只好冲着盛书砚露出一个干巴巴的笑。
盛书砚心里也有点意外,她其实就是随便抓人,没想到这一抓,还抓到一个熟人。
“王嫂子,好巧。”
盛书砚隔着一张桌子,跟人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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